电报内容是关于这些买来的女人的权益问题。女士们在电报里提出了四个具体要求:
首先是这些被买来的女人——包括已经选定的、以及尚未被选定的,回到莫宁顿岛后,必须接受一段时间的“归化培训”,显然这个培训必须由女士们负责进行。
完成这些培训后,女奴们将跟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们一样,立即成为澳洲联邦公民,拥有联邦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
其二是,那些被选定的女人必须进行婚姻登记后才能“共同生活”。
婚姻登记工作交由生活物资委员会的成员做,具体工作由夏小鸥和杜娜负责。没有婚姻登记的夫妻将被视为非法同居,男女双方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第三是,明确要求这些女人无论是否是所谓的“正妻”,均在法律上享有正式配偶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经济利益。电报强调说,此项规定符合《红楼公约》精神,在家庭中,任何有区别、歧视性地对待妻妾的做法都将视为违法。
第四,所有购买女奴的人,必须签署一纸声明,该声明被称之为“妻妾平权声明”。
具体文本尚在讨论之中,成文后随后会提交全体大会讨论通过。
女士们还在电报里强调说,尽管她们从内心是反对一夫多妻制的,但“鉴于现实、历史发展阶段和包括妇女在内的个人心理因素,我们不得不、暂时地容忍这种极其丑陋的、极不公平的性别不平等和歧视,虽然这种不公平绝对是应该被人类社会所唾弃......”
电报里还强调:
“......因此,我们必须在法律上加以某些限制,要从法律上鼓励并倡导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反对任何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公!”
红楼里的女士们毫不掩饰地指出,电报里的这些个提议是有针对性的,如果一个男人能够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女人,或者通过这种方式娶了不止一个女人,那么上述四条就会立刻自动生效!
显然,如果你是自由恋爱并且只有一个女人,上述四条就管不到你......
这封电报一到妮可号,就立刻引发了大讨论,由于该电报的内容可以说是非常的“政治正确”,众人竟然一时无言以对,除了有人抗议说,非法同居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提法不妥,毕竟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非法同居只要没有妨碍到别人,凭什么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条显然是恶法!
于是一封反驳的电文发回了红楼,妮可号的电文说我们支持男女平等,也支持男女平权,但非法同居的条文是不能接受的!
半个小时后,红楼回电:感谢大家对男女平等事业的支持,并虚心接受各位的意见,关于非法同居的条款立刻取消。
好吧,女士们的这个迅速的回电把大伙闪了一下,他们终于回过味来,原来这就叫欲情故纵啊,人家要的就是前面的表态,而后面的什么非法同居条款,只不过是个诱饵罢了。
然后,当天妮可号又发出第二封电文,里面是关于男士们各种“非正式”表态,其中包括有人吐槽说,娶几个老婆什么的,又不是强抢民女,只要双方自愿就没什么吧?前面的四条当然不错,但貌似对男士们缺乏保护,是不是也有对男性的歧视啊!
不过,吐槽的主要是一帮高中生们,那些年纪大一些的人都在沉默。
最后还是顾晋发出一封措辞明确的电文,表示支持女士们的提议,还说至少要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创造一个更为光明公平的未来,因此他绝不会支持和鼓励一夫多妻制......
总之这回顾船长用他在年青人心目中的巨大威望暂时说服了、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是压服了众人,最终大家对这份来自红楼的“......在男女平等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注:后世历史学家语),没有提出什么特别的异议。
当然那些有老婆的男士们也对这四项提议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他们或者沉默或者不置可否,逼急了就在口头上表示一些无关痛痒的吐槽,比如说,女士们的这些提议是好的,当然了,是不是有一些操之过急啊之类的话。
这些人的表态总是给人以隔靴搔痒的感觉,不管怎样,他们的骑墙态度壮大了女士们的声势,很明显,这些有老婆的人,貌似与那些单身狗们不在一条战壕里。
对此,一群单身狗们嘲讽说,他们是属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一群人,如果这四项决定被通过,损失最大的不是他们,而是我们这些单身狗们,但如果有一些利于男士方面的改变,他们还是收益者,所以怎么样都占便宜,这群家伙,太狡猾......喜欢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