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昭在心里叹气,抢劫粮草更不是说说就能办成的事情,因此,她的手下是养了不少的人的。而那么多的人想要隐藏踪迹,就绝非易事了。所以,有人被人盯上了,说出她的一两个特征,总归是有迹可循的。
但是,即便对方再怎么怀疑,她也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她如今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谁要是把她跟飞扬跋扈的鼠大王联系在一起,那就只能说明自己眼瞎。
明昭嗤笑一声,“藏头露尾!我看你们才更像是鼠辈吧!有本事,以真面目示人啊!”
驱将不如激将,过过嘴瘾这种事,她最擅长了。
何况,就算是四面埋伏了,谁说她就一定会坐以待毙?
不到最后一刻,就一切皆有可能。
“你就一点儿都不怕吗?”黑衣人又前进了两步,声音有着胜券在握的愉悦。
明昭暗咬牙,“怕!怕得要死!可我就算是吓的哭了,你就会带着你的人撤退吗?”
黑衣人大笑,“徐明昭,你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明昭也不想再跟他兜弯子,继续刺他道:“你既是知晓我是谁,那就证明是熟人,你不肯以真面目见我,莫非是没脸见人?”
举凡心高气傲之人,最是受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激。
何况,明昭现在就跟案板上的肉差不多,这般重压之下,显然是翻不出多大的浪来了。
黑衣人抬手,把蒙面巾往下一拉,就露出了一张面若冠玉的容颜。薄薄的唇角配合着桃花眼一起上挑,“徐明昭,咱们又见面了。”
明昭的下巴差点儿跌落地面,“魏希颋?”
眼前这个人可不就是历经两朝的魏国公之子魏希颋嘛!
明昭怎么也没想到,他堂堂一个世子,居然会跑到北地来,而且还整出了这么大的阵仗来对付她。
真是个小肚鸡肠的男人!
她到底哪里招他惹他了?他怎么就阴魂不散的不肯放过她呢?
当初在凤凰城的初次见面,就闹的非常不愉快。
后来再见是在一年前,在大齐和南吴最后一战战场了,她带着人先把南吴的粮草给劫了。南吴因此节节败退,大齐乘胜追击,就在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候,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把大齐的粮草给劫了。
做这种事,对她和她的队伍来说,都算是轻车熟路。
草一般是就地焚烧或者扔弃,毕竟不适应,目标还大。粮食则会就地转入地底。
这也算是得益于前世地道战的经验,她的人一般会提前打探消息,然后会在可能作战的地点附近挖好地道。一旦打劫成功,粮食和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转移到底下。
一般会在地下呆个十天八天的,然后人员陆续的潜出,粮食则要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再陆续的取出。
所以,称他们为老鼠,也是名副其实的。
但凡事都有意外,大齐和南吴的战争打不下去了,都选择了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