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如果有来生?我定早点认识你!我喜欢你的笑容,喜欢你的性格,喜欢你的侠义,更喜欢你战斗的样子!”
“一路走来,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我本来已经很满足了!但是原谅我的自私,也一定要原谅我的自私,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想一直一直跟你在一起!一起看花开花谢,一起看海枯石烂,一起看斗转星移,最后再一起变老!”
“可是,我没有机会了!我很不甘心,我的生命竟然以这种方式落幕。但我也很幸福,因为我终于可以为你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我知道我以前很不懂事,很不乖巧。其实,我很乖巧的,我只是在你面前表现不那么乖巧而已,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安慰我。”
“哥,你一定要活着!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因为这是我给你最后的爱!”
“以我之灵,燃我神躯;以我之魂,祭我神力!献祭!”
“舞灵诀之凤舞九天”
“不!不要!你给我停下来。”一个男子大吼道;那声音充满了撕心裂肺,痛苦不堪!
在他的头顶上,一把巨大神剑带着毁灭天地的力量向他杀来,而他面前站的是一位绝世美人,一身白衣,围绕在她周围的是一条纱带,纱带随风轻舞,很美很倾城!那白色倩影回眸一笑,笑得很美,只是多了一滴晶莹的泪珠!随后脚尖一踏,迎向了那杀来的巨剑!
画面停留在了那一瞬间,杀来的巨剑和倩影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墨风,起床啊!太阳晒屁股啦!”一个脸部肉肉的,有点黑的小孩跑到墨风的床边叫道;
“哎呀,石头,你干嘛啊,我都没有睡够呢。”墨风一脸的不满;
“去跟王二叔晨练的时间到了,再不起来就要迟到了”石头又说道;
“啊!快点走。等下迟到又被罚了!”墨风说话的时候已经穿好鞋子往外跑了出去。
“等等我啊,墨风。”
这两个少年一个叫墨风,另一个是墨风的玩伴石头。他们一起生活在一个名叫青阳的小镇里。墨风是个孤儿,从小到大就是吃着百家饭长大,镇上的人民非常淳朴,他们都挺爱墨风的,只要每家煮好饭或者有点什么东西都会叫墨风一起吃。因此墨风虽说从小就没有父母,但是有着这么一群村民照顾喜爱,墨风的儿时还是过得很幸福的。
墨风和石头来到的时候发现广场上已经有七八个小孩子排队了。
“王二叔,早上好我们准时到来晨练。”墨风有礼貌的打招呼;
由于一口气从家里跑到镇广场的原因,墨风的胸口有点起伏,虽然体魄强壮,但他毕竟还是个刚满七岁的孩子。
“去排队吧!”王二叔一脸溺爱;
墨风跟石头小跑到一个稍大点的男孩身边,墨风身体笔直的站着等王二叔说话。
过了一会儿,王二叔说道:“孩子们,晨曦锻炼是对你们身体最好的时刻,今天我们训练的是耐力,每人负重二十公斤围绕小镇循环跑,跑到跑不动为此,沙包已经准备好了。还有一点,为了激发你们的潜力,我决定来定个惩罚规矩,那就是跑最少的最后三名今天中午吃完饭继续跑。当然,跑最多的那个人明天可以休息一天,现在开始!”
“隆隆隆”十几个小孩同时奔向沙包地背带沙包。
也许是年纪比较小的缘故,墨风跟石头的速度慢了一截,但是他们还是跟着其他小孩一样训练着。在平时,镇里面的小孩训练都是王二叔带着,因为他以前当过兵,因此知道如何有效训练。
转眼间,参加训练的小孩已经跑了十圈,按小镇一圈三公里左右,现在他们已经跑了三十公里左右了,这对于普通的小孩是万万达不到的,但是由于他们从小就开始训练,体质一直都在被增强,每个晚上都用草药泡澡,身子的骨骼已经坚硬无比。
但不管怎样,终究年龄太小,现在陆续有七八个小孩已经停下来休息,王二叔细看一下,墨风还坚持着跑着,他红彤彤的脸蛋上汗水一直往下留。王二叔再看墨风的脚步稳健,心想这这小子耐力可以的啊,超过大部门的同龄人啊,有时得第一名都说不定呢!最后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
最后墨风跑了十五圈,也是跑得最多的一个。王二叔也当场宣布奖励和惩罚。在大家训练休息的时候,王二叔给孩子们讲着一些有趣的故事。每天这时候镇上的打猎部队都会经过镇广场观看他们训练一会儿。
说曹操曹操到!
一阵马蹄声响传到镇广场,墨风一众望去,原来是打猎部队进山打猎回来了,他们有些赤裸上身,露出强壮的肌肉,有的穿着还算整齐,但他们本身都带有武器。因为武器是镇上人民的立足之本,打猎、防身、守护城镇安宁都离不开武器。
“老王,今天训练怎么样了?我今天打得的猎物不少,今晚一起喝几杯啊!”李叔笑道;
李叔是打猎部队的领头人,也是我们镇上武功最高的人,目前达到什么程度墨风也不知道。
“还好吧!小风今天表现不错!今天的体能负荷训练竟然可以跑十五圈,比当年的我们强多了。”二叔微笑道;
“真的?那不得了啊!今晚必须得多喝一杯啊,毕竟你每天训练都不容易啊。”李叔脸上高兴;随后看向墨风开口问道:“小风,今晚想吃啥?李叔给你做!”
也许是李叔一生没有孩子的缘故,所以对墨风特别好,墨风想吃什么就给墨风做,墨风也一直很乖巧。
“我要吃李叔做的烤山猪、红烧猪蹄!”墨风很高兴;
“好滴,那李叔先回去忙了,晚上给你做你最爱的烤山猪。”随后李叔招呼大伙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