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萨姆森自知不是翟公瑾的对手,强忍着伤痛躲到邯城一座隐秘的建筑中,独自治疗伤口。
他躲藏的地方正是城南一处空无人烟的别墅中,这栋别墅前不久被人买下,到现在还没有租出去,设施装修都还完好无损,虽没有丰盛的伙食,但也够萨姆森独自一人隐蔽在这里。
撕开早已早已被胳膊肘上的鲜血染红的绷带,萨姆森不由闷哼一声,整个人瘫软在三楼的床前,眼睁睁看着胳膊再次血流如注,内心是火一般的憎恨。
“翟公瑾……你好大的胆子!”心中始终有一股杂念促使他对翟公瑾越发憎恨,瞧着眼前收拾整洁的房间,又瞅到床上一抹极具讽刺性的鲜血,感受着手臂上如注的刺痛,他狠狠发出一声吼叫,疯也似的按住一旁空荡荡的衣柜和床头柜,一股脑扔下了楼。
各种东西被他不断扔出去,摔在地上烂成一片,其发出的惨叫落在萨姆森的耳中,却相当悦耳。
将颤抖的双手按在软绵绵的床垫上,萨姆森借着这股力晃悠悠站了起来,大喘着粗气蹒跚到楼下的厨房,打算再找点东西吃。
买下这房的房东财大气粗,估计是想让租房的客人拎包入住,也好方便捞油水,所以隔几天就来更换新鲜的粮食蔬菜,萨姆森不会做饭,只好拿勉强能吃的东西塞饱肚子。
摩挲着手上的戒指,萨姆森仍对翟公瑾怀有怨恨,但却不知从何下手。
翟公瑾势头正盛,他正值低谷,同他对战断然没有胜利的可能,更何况现在他身受重伤,几乎没有一敌之力,看来只能把目光转向别的地方了!
他倏忽想起燕红缨。
燕红缨是翟公瑾的未婚妻,二人情投意合相濡以沫,自从前些日子他与翟公瑾一战,燕红缨就被他安排人手加大马力保护了起来,若让他同保护燕红缨的护卫一战,那必然还有胜利的可能。
“公瑾!保护红缨的队友来报,说伤势未愈的萨姆森强闯别墅,强行带走了红缨!并且杀死了除他以外的所有队友!”几日后,有人气喘吁吁来报,而翟公瑾正在收看近日的时事新闻,知晓这个消息后不由大惊,立马披起衣架上的衣服冲出了门。
“怎么回事!”翟公瑾吓到几乎说不出话来,匆忙赶到别墅查看情况。
翟公瑾推开别墅大门,扑面而来的灰尘气息中杂着一股鲜血的扑鼻气味,他皱皱眉,快步跑入院中,发现地上躺了大片大片的队友,皆面目全非开膛破肚,死相惨不忍睹。
“萨姆森!”翟公瑾悲伤到完全说不出话来,颤抖着不知该怎么办,他追到前厅,发现燕红缨已没了踪迹,不知是死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