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卿最近很苦恼。
从第韦渠牟告诉他,圣人有意让他出任东都留守,检校工部尚书。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他一生旷达随意,无所谓洛阳还是长安。
唯有自己的小女儿韦丛,年方二十,尚未婚配。
他思虑到了洛阳,人才难得,颠沛流离,实在心疼,便想要从今年的制科才子中选择一人当女婿。
他自认为颇有些识人之名,便选中了两人。
一个叫元稹,一个叫白居易。
无论从家世、才华和性格来说,白居易都是最佳女婿人选,韦夏卿对于白居易也是颇多赞叹。
只可惜女儿才二十岁,白居易已经年且三十,已经成婚,总不能让女儿为他人之妾吧。
剩下的那个,就是元稹了。
元稹时年二十四岁,比女儿大四岁。他是北魏拓跋部后裔,家在洛阳,世代为官,倒也配得上女儿。
唯一所担心,就是元稹性格刚直,不失为诤臣之选。但是这样的臣子,需要选对圣人,若是以当今圣人的脾性,元稹定然仕途坎坷。
正是出于慎重的考虑,韦夏卿才决定对元稹观察一番,再行计较。
今日他邀了元稹、白居易和李翱一同出游,在酒肆里刚刚坐下,就听到有人赞叹赵翼的词。
韦夏卿心里也对这首词赞不绝口,其中的豪迈之情,在一众诗作中可谓是异类。
绝对是一首佳作。
他看了看赵翼,有些不相信是此人所为,便有意为难他。
“这《破阵子》题的妙是妙矣,可惜其中平仄,似乎不是曲调之韵。”
赵翼尴尬的笑了笑,只能说唐时的词牌和宋时,还是有区别的。
“诗词之道,在于抒情达意。若是为了平仄押韵,就失了本心。小子愚见,文章当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方为本心。”
“着啊!辅之兄之见,在下也深以为然。”
韦夏卿身边的一个青年赞同道。
“惭愧,不知阁下是?”
“在下白乐天,为了今年制科而来。”
赵翼一脸欣喜,“久仰久仰。”
白居易曾是他最喜欢的诗人,此刻见到偶像,自然高兴。
这也难怪他会赞同自己刚才的话了。
“虽是如此,既然题在这里,为后人所学。如此草率,恐怕误人子弟啊。”
赵翼不懂韦夏卿为何刁难自己,眉头一皱,有些傲气,便说道:“既然如此,在下再题写一首便是。”
说着,他拿起笔,在刚才的地方刷刷写了起来。
众人望去,只见他写道:“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这首诗一出,众人就更加惊讶了。
写诗重才气,此人不假思索便匆匆写就,已属难得。
二来这诗写的奇诡悠长,让人没有亲临战场,便感觉到临战之时的紧张。
这种才华,可是太难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