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er太单纯了,不知道雷恩在调侃她,不过当她看到对方丢掉了长枪后,嘴角难得露出一缕带着讥讽的笑容:
“骑士凯伦,怕了?怎么不继续耍你的长枪了?”
雷恩没吭声,开玩笑,他的套路已经失败了,再不把兵器换成刀剑,别说在她面前装逼了,怕是要被她打成狗。
他目前的枪术是典型的“三板斧”。
只在特定的场合和时机使用,在某些情况下用于突进、投射,或者用来阴人。
比如上次刷子哥想凭借兵器更长的优势绝地反击,被他果断用枪反打一套,成功扑街。
当时Lancer心中一定是懵逼的。
人的精力有限,最初在卡兰骑士世界,雷恩当见习骑士时,学过刀,枪,剑三种武器,但后来一直是用刀。
枪术的基本功还在,但要说特别厉害就是扯淡了。
“破军”这一招也是由刀术演变而来的,因为这一招更适合用长枪来使出。
如今雷恩能用长枪和Saber打一会儿,还是最近有练习“枪鬼”卡洛斯给他的枪术秘籍,学了一些新招式。
否则仅凭一些基础枪术,在她手上走不过三回合,呆毛王的剑术可是很强的。
雷恩果断解除了之前的投影魔术,地面上红蔷薇和黄蔷薇化为轻烟消失。
一阵魔力旋风涌动着,一把蓝紫色的大剑被他握在了手中,华丽的剑身上泛着如月下湖水一般的光泽。
雷恩持剑看着Saber,微微一笑,很谦虚的说道:
“我这点枪法,可不敢在骑士王小姐面前卖弄,当初圣枪伦戈米尼亚德(Rhongomyniad)就在你手中,你也很精通长枪吧。”
“哼,你知道就好!”刚刚中了一个圈套,Saber多少感觉有点不爽。
不过那一阵交锋虽然差点阴沟里翻船,但她对长枪很了解,已经基本摸清了无铭的枪术招式。
假如他继续用枪,她能把他打得找不到北!
“我承认,我的枪术比不上光辉之貌,也不如你。”雷恩轻轻点了点头。
他可不是谦虚,虽然剑术更出名,但呆毛王同样十分擅长用枪。
枪术没有达到刷子哥那种水平,最好别在她面前卖弄,很容易翻车。
她以前手中那把圣枪伦戈米尼亚德,可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锚”,用来固定星球的物理法则,非常之凶残。
当初呆毛王和圆桌骑士高文迎战肆虐不列颠的卑王伏提庚,圣剑咖喱棒为保护高文而光芒黯淡,她立刻掏出枪,一枪捅死了化身魔龙的伏提庚。
更彪悍的是,卡姆兰之丘,呆毛王还一枪捅死了掀起叛乱的莫德雷德。
有诗为证:慈父手中枪,游子身上捅。
呆毛王的“捅儿枪”,和熊孩子小莫的“孝子剑”,父慈子孝,都堪称一绝。
雷恩露出戏谑的笑容,手中那把蓝紫色魔剑一阵变换,很快化为了长刀状:
“Saber,这把剑不用我介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