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嗳?”
顾瑾现在最关心的,自然就是投稿的事了,被拒绝了那么多次,突然听到有人感兴趣,下意识就抬起了头。
只见肇事者就蹲在她对面,二人相距不过一尺,因为身高的原因,她这么微微仰着头时,正好与那汉子四目相对。
只见肇事者那双漂亮的凤眸中,刚刚阴戾森冷的感觉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让人看了就觉得十分舒服的憨厚纯直。
顾瑾顿时有些动摇,刚刚该不会是她眼花看错了吧?
而且这人说自己家是做书斋生意的,想到刚刚撞上对方胸口那一下,的确有一股淡淡的墨香传入鼻翼。
只不过当时因为鼻子太酸,所以被她忽略了。
现在再仔细回想,那种墨香清浅绵长,肯定经年累月融进衣服材质中,绝不是能随便伪装的,可见此人应该没说假话。
顾瑾又想到上辈子经常练习毛笔字的爷爷,还有现在平时忙于记账、以及勤奋读书的二哥,握笔那只手的某些特定位置都会有薄茧,下意识就垂眼向肇事者双手看去。
只见那双握着手稿的手,与这人粗狂的外形极为不符,手指坚韧修长,骨节分明,非常好看。
顾瑾的职业病险些又要发作,好在只花痴的盯着看了片刻,她就暗暗掐了把自己的手臂,让疼痛感警醒自己,转而去看那几处应有薄茧的地方。
进过鉴定,此人的确是常年写字,与笔墨打交道的人!
顾瑾心中惊喜极了,一双眸子如雪后初晴的天,透着沁亮逼人的光。
果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她昨天累死累活跑了大半个县城都毫无结果,结果今天只是碰巧撞了个人,就为话本子找到了出路?
“真的吗?你真的觉得我这个故事很好看?”
顾瑾的语气中透着三分惊喜,三分本就该如此的自信,三分英雄所见略同的豪气,还有一分不太敢相信的犹疑。
那汉子见状,眸中故意伪装出来的憨厚纯直,不由得透出了几分真挚的温柔。
“那是自然,洛某刚刚匆匆扫过的这几页,应该写得是女主角从军的部分。”
“公子的文笔很好,女扮男装这个构思也很新颖,最重要的是公子对文中女主角性格的刻画十分到位,与现在市面上那些无病呻吟、懦弱可欺的女子形象完全不同,洛某非常喜欢!”
这番评价一出,顾瑾没来得及表示赞同,玉叶就先控制不住自己兴奋的小情绪了。
“哇!这位大哥你太有眼光了!我也觉得这一段公子描写得最带感了!”
“公子还等什么,赶紧和这位大哥谈一谈吧,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看这位大哥就很不错呢!”
因为肇事者的观点正好戳在了玉叶的心坎里,又见肇事者谈吐得当、举止文雅,虽然嗓音有点沙哑粗砺,长相也着实凶悍了些,但这点小细节并不影响什么。
玉叶这时候早把先前的害怕畏惧抛到了脑后。
顾瑾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与其去县城西半区的各家书斋主动推销稿子,不仅累得半死还无法预估是否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倒不如顺势接下这个意外的橄榄枝。
思及此,顾瑾当即点了点头。
“承蒙兄台看中,小弟自然却之不恭。”
“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去贵店详谈吧……哎哟……”
然而顾瑾刚要站起来端正向对方行个礼,先前刻意被忽略的摔疼的屁股又在作乱了,顾瑾一个没站稳,险些摔趴在地。
“公子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