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洛圣都,就被黑帮用枪指着脑门,路远还真有些水土不服。
不过世界是自己选的,这打碎了牙也得自己咽了。
好在之前换衣服的时候,路远成功说服燕子,把她那把太引人注目的长剑收了起来。否则现在掏枪的肯定不止一人,而且也肯定不会只顶在路远一人的脑门上。
“放轻松,朋友,我们没有恶意,只是路过而已。”路远一边说着,一边慢慢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拿武器的同时,也给燕子打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少罗嗦,”举枪的黑人狠狠将手枪顶了顶路远的脑门,“赶紧跟我出来,快点儿!”
路远也不着恼,依旧一副正常紧张路人的表现,慢慢跟着黑人,从小巷里走了出去。
就在前面黑人离开小巷,被突然出现的路灯灯光,照得一时恍惚之时,路远猛一偏头,让过枪口,顺手从随身空间里取出钢剑,直接刺入了举枪那家伙的心脏。
接着,趁着黑人虚弱无力的工夫,路远握着钢剑的手一松,顺着黑人胳膊往回一探,就将刚刚那支手枪夺到了自己手上。
与此同时,就在路远掏剑的一刹那,身后的燕子,也从怀里掏出两把短刀,一左一右,向从小巷另一面堵上前来的两个黑人心口扎了进去。
见自己人突然遇袭,已经退回到小巷外空地上的其他黑帮份子,终于想起了掏枪,一个个从各自腰间翻找起来。
然而路远怎么会给他们机会,右手拿到枪后,左手向下一探,握住插在黑人头目心脏上的钢剑剑柄,用力向上一提,直接把黑人尸体当做盾牌护在身前,对着空地上的其他人,就扣动了扳机。
只听砰砰砰一阵轰鸣,震得路远眼皮直跳的同时,面前的几个黑人也已经纷纷倒地。
要说路远枪法居然这么好?那自然是不可能。
虽然说现代社会的弓箭大师们,稍稍训练一下枪械使用,也能快速成为大众认知中的一般神枪手,但也不至于第一次掏枪就能百发百中。
之所以有眼前这么好的效果,主要还是靠两点。
第一,这其实不是路远第一次摸枪。即便不算他们高中军训时用过的自动步枪,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摸手枪。
当然了,高中就有军训还有射击打靶训练,也不是那么常见。但考虑到他们高中除了是市重点外,大门对外就是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而且高中还是全日制住校式,这事就不难理解了。
前文提到过,路远父亲是市局里一个小科级领导,目前是中学数学老师。好像跟摸枪没什么关系,但其实小地方的本地小领导,往往就跟其他部门领导沾亲带故。
之前提到过的那个训练基地的领导就是如此。
那位不仅是路妈妈林清月家里长辈的老下属,同样还是路爸爸老领导的兄弟。
这盘根错节的小城生态,就给路远的近水楼台,提供了坚实基础。当然了,也跟原预备役训练基地的改革改制,有一定关系。否则,如果还是军事序列,想让外人摸枪,也是严重违规的。
总之,有了这个前提,虽然路远也没能有机会把枪法练得多么好,但是在十米内的距离上,枪枪打在人身上,还是没什么困难的。
要是换成弓,这个距离别说爆头了,说插你右眼,就不会伤你一根睫毛。
当然,这只是他枪枪都能让一个黑帮倒地的一个方面,是内因。
而外因,则是这帮黑人帮派份子实在太不给力,比之少年在尼恩位面碰到过的最弱的强盗还要弱。
路远开得这几枪,就没有一枪真正击中了他们的要害。更有甚者,除了他左手上的盾牌外,系统就没有给他获得时空点数的提示。
这就意味着,这东倒西歪全部瘫倒在地上的混混们,没有一个真得死了。
这不得不说,完全是因为他们毫无战斗素养,也没什么战斗意志在作祟。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声音好大!”后边的燕子,这时已经收起了短刀,两手一边掏着耳朵,一边也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但是看到满地“尸体”后,她还是惊讶地说道,“哎!你这鬼东西好厉害啊?”
“这是手枪,你没见过吗?”路远说着,把手里已经打空了的枪,递给了好奇的燕子,“它的威力嘛,比一般弓箭要大。但缺点你也看到了,声音大的要死。”
“唔!”燕子好奇地捣鼓了手枪一会儿,发现自己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就把枪扔到了自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