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两天,都是睡得昏昏沉沉的我,被沈慕容从店里拎到后座上,开车回家。
倘若有狗仔队正好来拍,再配上醒目标题,那就是“某明星连续两夜在同一间酒吧捡尸”,保证明儿的头条位能预约上一个;而倘若是社会新闻的娱乐小编,就得写“震惊!某富豪每到深夜就出现在这里,原因居然是……”
我觉得大家已经深谙各大媒体的标题套路了。
当然跟昨晚的醉酒断片不一样,今晚我是个有着独立行动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是在被沈慕容轻声唤醒之后,我立刻从沙发上爬起来,跟艾迪道别,抓起手机就出了门——我今天总算是没有忘记我的手机;紧接着,沈慕容嘀嘀两声开了锁,我轻车熟路地爬上后座,扯过一旁的毯子,躺下就睡。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我觉得我甚至还可以续上刚刚做的那个梦。
今天的夜还是有些凉的。
沈慕容开得不快。尽管这会儿的路上已经没有多少车辆,但他还是尽量放慢了速度,怕惊醒了我——虽然到家也总要下车的。
这点是他多虑了。我睡得很沉,哪怕他开出波音747的速度,我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说起来,我似乎从小就喜欢在车上睡觉。平稳移动或者摇晃的空间总能让我迅速入睡,不知道是不是天性使然。但换个角度想一想,婴儿也总是习惯在摇篮中入睡;即使没有摇篮,哭闹起来,大人也会选择把婴儿放在肩头,摇一摇,拍一拍,也能让难缠的小宝宝安静下来。
也许就像,人类在受到委屈和伤痛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躺在床上,蜷缩起来,如同胎儿在母亲子宫里的姿势。可能都是从母体里带来的习惯吧,无论是摇篮还是蜷缩,都能给予人们安全感……
车子稳稳停进了车库里。
沈慕容正想着怎么开口唤醒我的时候,却从后视镜里看见,我自个儿揉着眼睛坐了起来。
“到家啦?”我迷迷糊糊地问。
“到家了。”他笑着回道。
兴许是刚刚睡醒体温较高,也兴许是昼夜温差依旧不小,下车之后,一阵微风徐徐吹来,还是让我打了个激灵。
“你都不困的吗,哥哥?”我吸了吸鼻子,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拍戏拍的,习惯了。”沈慕容抬头看了眼黑黢黢的天。
“拍戏也会拍到这么晚吗?”
“是啊。戏里也有夜景嘛。”他脱下牛仔外套,披在我身上,“有时候为了赶时间,一晚上会同时拍好几场,每次换场地都得重新调控一遍,机器啊演员啊,万一演员们状态再不好,又得多来几遍,拖着拖着,就到了后半夜。有一次拍到天色微亮了才收工,回去睡了四个小时,又开始赶第二天的行程。”
“天哪……”我有些心疼,“虽然我以前也常熬夜,见过不少次天亮,但我还是能睡够八九个小时再起床的……”
“为什么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