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叙述,以下我会用第三人称的上帝视角,转述沈慕容的答案。
有人问为什么是为了方便叙述,第三人称的“齐一冉”还比第一人称的“我”多打两个字呢……好嘛,我承认,我就是不想直面自己耍流氓这个行为,我拒绝承认喝醉了的那个是我,那只是一个被酒精控制了大脑的恶魔——我知道这个理由其实并不怎么成立,但,求求了(;′??Д??`)我真的无法坦然面对自己的黑历史……
好没有人再提反对意见的话,我就当你们同意了。话说那是月黑风高的一个夜晚,冷风一阵一阵地吹着,还奔波在路上的行人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俗话说得好啊,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当然,杀人放火是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需要严厉谴责和批判的行为——只见一辆每辆市场价在百万级别的豪车,缓缓地停在了一个每户市场价在千万及以上级别的小区。
一个男人。
一个侧脸棱角分明,气质俊秀冷漠的男人。
他从这辆豪车的主驾驶上缓缓地走下来,夜色太深,我们无法进一步看清他的脸,只能看到在他的手腕上,那款全世界仅有n枚的私人订制手工机械表发出一抹凌冽的光。
他要往楼栋里走去了吗?不,他走向了车的后方,用纤长的手指打开了后排的车门,然后——天哪,是看错了吗?他居然从后排的座椅上,拉出了一个衣冠不整的女人。
“?为什么是衣冠不整?”我疑惑地问。
“……我也不太清楚。”沈慕容的脸微微泛着红,“我觉得,可能是你编辑的酒吧里空调开得太低,相比之下,车里太热了,而你又在后座上睡了一会儿,可能觉得是在自己床上,觉得衣服有点不舒服,就试图脱下来;但因为你喝醉了,力气不大,也不知道怎么脱,所以只能撕扯了两下,不一会儿就又睡过去了……”
“那他妈还得亏我力气不大。”我扶额。
这个衣冠不整的女人,走路都带着几分踉跄,显然,她要么是个瘸子,要么是个偏瘫,要么,她就是喝醉了;男人试图上前去扶她,却被她一把推开,嘴里还大声辩白着什么。到底是在辩白什么呢,让我们拉近镜头看一下。
“我没喝醉啊哥!真的!我就是喝了一点点,就这么一点点。”女人把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了起来,似乎是在试图给男人证明些什么——从这段话中,我们也大致可以猜测出,她就是喝醉了,没别的——“我可清醒着呢,我完全可以自个儿走回家,不用你扶,我怪沉的……”
“?我真的是这么说的?”我怀疑地看向沈慕容。
“我发誓。”沈慕容默默举起四根手指,又忍不住笑起来,“你那天晚上实在太可爱,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倒不是觉得他在骗我,而是觉得——这人真的没什么毛病吧?这都什么审美,居然还能觉得烂醉如泥耍酒疯的我可爱?
我突然觉得,刚刚他凝视着状若咸鱼的我都能凝视半天,倒也不是一件太值得惊讶的事情了。
我们都知道,一般喝醉的人都会说自己没喝醉的,尤其是喝得越多,否认地就越彻底;而一般那些说自己喝醉了的人,就算他们真的有醉意,也还是保持着能够独立回家的理智的。
为什么要强调独立回家这件事呢?因为我们的镜头显示,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像是要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然后她往前走了两步,就不小心撞到了什么东西。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夜盲症,晚上视力不太好……”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喝醉了,这女人确实也是非常有礼貌的;她定了定神,又眯了眯眼,最后关心地问道,“没撞疼你吧?”
当然,我们在开头就已经提过了,此时月黑风高,路上的行人都行色匆匆,除了燕平的主干道上,车辆依然川流不息之外——燕平的主干道在任何时间都是川流不息——大多人要么早早地回家休息,要么在公司加班,等着到了公司打车报销的时间点再回家休息。这个点,还能在小区外面闲逛的,要么就不是什么太正常的人——比如说我们镜头下的这一位;要么,也很可能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