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与其说不喜欢,不如说,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我都二十六了,不是十六七的天真学生;即使贺涵一直无奈又恨铁不成钢地说我天真得不行,但在这种事上,我还是有数的。卑微到尘埃里并不是什么好事,为了讨好另一个人而彻底放弃自己的自尊更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这种做法往往也没什么好的结局。倘若一个人因为另一个人而迷失自己,把自己所有的期待与憧憬都寄托在另一人的身上,那他的下场,简单来说就是,没救了,等死吧。
无论什么时刻,也不能献上自己的所有,来换取别人的怜悯。
沈慕容依旧没有说话。这倒也挺好,起码给了我一点挽回余地——不是挽回他,而是挽回我自己。
“……就到这儿吧。”我果然掉了两颗眼泪,笑得也依旧很勉强,但起码,没有刚刚那么吃力,“我的自尊只能,只能让我求到这里了。其实也没什么,我本来就只想再见你最后一面,如今也已经见到了,不算有什么遗憾。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一路小心,多珍重。”
这几句话几乎掏空了我最后一点力气。我吸了一口气,转身朝卧室走过去。
算了,算了,就这样吧,就这样,挺好的。我在心里安慰着自己。不哭,不要哭,回去好好睡一觉,乖乖地睡觉,一觉醒来就好了。
可是,到底哪里会好呢?
我的眼泪还是没有忍住,夺眶而出;而我只是往前走着,咬紧牙关,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我如今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赶紧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自己藏起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看,像蜗牛缩回它的壳,鸵鸟扎进它的沙堆。人总是要允许自己害怕和懦弱的,逃避虽然可耻,大部分时间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但如今能治标就好,就像痛入骨髓无药可救的晚期患者,只能用一些只能短暂止痛还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的精神类药物一样——起码让我,别那么疼。
但我并没有立刻实现自己的心愿。
在我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他拉住了我的胳膊,出于惯性,还把我往回拉了一把——他的力气确实很大;于是我抬着一双一塌糊涂的泪眼,猝不及防的,迎上了他的目光。
“哭什么呀。”他倒没觉得诧异,只是抬起衬衫外套的袖子,轻轻地帮我擦着眼泪,继而温柔说道,“我也没说不让你去送我。”
但我诧异。
我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打一棒再给颗枣,我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