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子弹从史密斯手里那把装有消音器的98k里打出,直接朝沈修的右腿飞去。
98k狙击步枪,这种诞生于19世纪末的枪,距今已经有了一百多年历史,但它却依旧被专业人士爱不释手。
因为它虽然不是威力最大的狙击步枪,但在300米之内,却有着精准度极高,子弹出膛速度极快的优点。
可此时,速度极快的子弹,在沈修眼里却如同《黑客帝国》里‘子弹时间’的慢镜头一样。
沈修可以轻松看清楚子弹前进的轨迹,并且完成闪避过程。
这也是为什么,原本萧蓉不扑过来帮他当子弹,他也能确定自己安全的原因。
当然,这并不代表萧蓉做的事情就不值一提。
毕竟,这事,应该论心不论迹才对。
沈修捕捉到了子弹的轨迹,抱着萧蓉轻松躲过。
史密斯看到这一幕,有些意外,但并没有过分惊讶。
他本身就是兵王级别的存在,单兵作战能力极强,且见多识广。
执行过那么多次任务,跟那么多强者交手过,他还从来没遇到过,能这么轻易躲避子弹的人。
更何况沈修现在手里还抱着一个受伤昏迷的女人。
有这么个累赘,就算是神仙,实力也要大打折扣。
所以史密斯断定,沈修这躲避子弹,靠的是运气。
他手里的98K的弹夹里,还有三颗子弹。
在沈修躲过刚才那一发子弹之后,二话不说,再次对沈修进行瞄准。
这一次,他接连对沈修开出了三枪。
一枪奔着沈修的脚去,另外两颗预判出沈修可能会躲避的方向。
开完三枪之后,史密斯藏在八倍镜下的脸,露出了一抹残忍的微笑。
“我看你这次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能……”
这嘲讽的话没说完,史密斯的笑容顿时就僵住了。
因为他从八倍镜里,清楚的看到,沈修竟然又毫发无损的躲过了这三枪。
而且还在以极快的速度朝自己这边冲过来。
这一下,史密斯总算察觉到了不对劲。
直觉告诉他,任由沈修冲过来,会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于是,史密斯立刻对着挂在耳边的耳机,朝周围的其他手下发号施令。
“朝目标的脚开枪,拦截住目标!”
紧接着,其余那些伪装在钓鱼的人,纷纷掏出枪支,朝沈修开枪。
一共有九个人朝沈修开枪。
子弹从九个方向朝沈修的下半身打去。
这让史密斯心里顿时踏实起来,同时为了保险起见,他也飞快的开始换弹夹。
因为事先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所以史密斯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预案,换子弹还挺麻烦的。
而沈修这边,首要目标自然是开枪打伤了萧蓉的史密斯。
但既然有那么多人冒头来找死,他也不介意先送这些人一程。
于是沈修最先冲到最右边的枪手面前,一掌拍碎枪手的头。
同时,也躲过枪手手里的枪,直接朝最左边的枪手开枪。
他抢过来的手枪,是0.44口径的沙漠之鹰,弹夹容量八颗。
除去枪手朝他打出的那一发子弹之外,弹夹里还剩下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