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献仪,大学法语教授。
穿了一袭黑色连衣长裙的她,手里拎了同色系的一款皮质手提包,脚上则是一双质感极好的细跟高跟鞋。
齐脖子的法式烫发,淡粉色的珍珠耳环,再加上雾面复古红的胡萝卜色口红,让冷色系打扮的她看起来多了一份好看的温柔。
她站在路边,眸光明亮的看着街上的人群,一丝一毫的急躁感都没有。
端庄大方,优雅知性。
“妈。”先下车的言简意朝着她伸出手挥了挥。
“好久不见。”瞿献仪看着言简意,满脸都是骄傲。
央锦书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内心竟然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
这些年央锦书也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大场面,所以她完全没有想到,看见眼前这个充满了温柔磁场的女人,她竟然会觉得不知所措。
“阿姨好!我是央锦书。”
瞿献仪很是诧异的看着央锦书,“你好丫头。真人比照片上还要令人喜欢呢!”
央锦书的脸瞬间就红了,“谢谢阿姨!”
言简意竟然和央锦书悄悄的来成都了,谁不知道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旅游城市?
并且央锦书的家是成都的。
所以瞿献仪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作为言简意的母亲,他再清楚不过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的性格了。
这些年,但凡言简意在山上的日子,她和言瀚无论是去哪儿旅行,言简意都不会同去。
对于言简意而言,在他拥有创作灵感的时候,世界一切的吸引和蛊惑都撼动不了他。
只有不在山上的日子他才会带着相机出门搜集素材,找寻灵感。
他是一个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很是合理且又理性的男青年。
而他现在竟然因为央锦书破例了。
瞿献仪笃定,她和老言的晚年生活应该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瞿献仪看着两人问道。
央锦书立马点头,“我都可以。”
言简意犹豫了一下,“那去玉林路的小酒馆吧。”
赵雷的《成都》火了以后,玉林路似乎就成了外地人来旅游时必定打卡的一个景点。
“可以。”瞿献仪对于言简意的这个提议还算满意。
年轻人喜欢去的地方,瞿献仪也喜欢去。因为他们的活力和对于生活的那种嗨劲儿总是会让她想起18岁的自己。
“好。”央锦书也点了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言简意突然觉得,今天的央锦书,似乎格外的乖巧,连说话的声音分贝都很柔和。
玉林路离王府井相对比较近,坐出租车过去的路上央锦书很认真的给言简意和瞿献仪介绍着路过的一些地标性建筑物。
青春期的时候,央锦书的梦想是一定要离开成都,去到外地。去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城市,开始全新的,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是现在的央锦书只想留在成都,最喜欢的城市也是成都。
这是一座连空气的味道都令央锦书所熟悉的城市。
漫步在成都的街道上,看着柏油路两侧的梧桐树,央锦书的内心的安全感,格外的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