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在面对不同精神状况的歹徒时,警方所赋予的权利是不一样的。那么,如何判定这个歹徒的精神状况有问题呢?”寇天明又随即roll出了一个学号。
这个学员答道:“酗酒、吸毒,或是精神受到严重刺激。”
“很好。”寇天明赞道,“你的书背的很不错。那我继续问你,如果判断一个人是否酗酒?”
这个学员想了一下,说道:“神志恍惚,语无伦次,身上有明显酒味。无法辨别方向,思维逻辑混乱等等。”
“那如何判别对方吸毒呢?”寇天明继续问道。
“神志恍惚,语无伦次,无法辨别方向,思维逻辑混乱,有致幻或者异视觉等等。”
“那精神受到刺激呢?”
“神志恍惚,语无伦次,思维偏激,语言冲动等等。”
“也就是说,酗酒和吸毒的判别就差一个身上是否有酒味。除此之外,你很难主观地判断这个人到底是酗酒还是吸毒。而如果这个人身上没有酒味,你单凭肉眼,无法判定这个人是主观精神崩溃,还是因药物引起的精神不正常,是吗?”
“额……是的……”
寇天明继续说道:“如果是因滥用药物引起的过激举动,最严重的处置方式是什么?”
“因为对方处在药物控制下,自我精神不受自我约束,很容易做出不受常理和思维控制的过激举动。所以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