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在大略了解到国王的用意后,保罗教士又问道:“观礼位是什么意思?圣母升天瞻礼不是才过去吗?”
“那么您也知道,陛下的生辰就在圣母升天瞻礼的后一个月吧。”让.巴尔说。
教士瞪圆了眼睛:“但那些巴黎人,凡尔赛人,怎么能忍受国王在敦刻尔克举行欢庆仪式呢?”他虽然一直在敦刻尔克的小镇里过活,但商人和走私贩子都需要消息灵通,他当然知道巴黎人和凡尔赛人几乎就将国王当做了奉在凡尔赛宫或是卢浮宫的神像,就算是国王出去打仗,他们都要抱怨不休,这次国王决定大巡游,他们也嘀嘀咕咕个不停,看看国王的御驾吧,除了那些有幸奉命侍驾的,更多人是自己跟来的,当然,这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支持得了的费用,所以这些人几乎都是腰囊鼓胀的达官贵胄。
若是让那些人知道国王生辰的庆祝仪式竟然在敦刻尔克举行了,他们会像晚上的烟花那样爆炸的吧,教士心想,同时心中升起了一股痛快的情绪,他也认得不少巴黎人,也看过巴黎的报纸,他知道巴黎人自诩为法国的一等子民,视外省人为奴仆与异类,他们每日夸夸其谈,骄矜狂妄,令人生厌——如果国王真决定在敦刻尔克开启庆祝仪式(国王的生辰庆祝仪式一般都会持续很长时间),他倒很有兴趣看看那几个巴黎“先生”的面孔,一定很尴尬吧。
“我只能说巴黎人和凡尔赛人都很难提出反对意见。”让.巴尔笑吟吟地说。
教士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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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相对于巴黎,或是凡尔赛,敦刻尔克有着一个无可比拟的优势。”路易十四笑吟吟地转过身来,他第一次心甘情愿地穿上了奢侈而又沉重的华服:“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能够忍受下来的,”国王皱着眉对自己的弟弟抱怨道:“这件衣服简直可以当做盔甲用了。”
奥尔良公爵今天代替了国王的第一仆从,为国王穿衣着衫,国王抱怨的外套之前就是他提着的,当然知道分量——可能有五十磅重吧,确实与一套盔甲的重量差不多了,有些盔甲还要更轻一些呢:“这件衣服的布料原先就织进去了金丝,之后女仆又在上面绣满了精致的纹样,”奥尔良公爵对这些再清楚不过了:“然后是纯金丝的镶边与宝石扣子,别针什么的。”
他退后一步,仔细端详:“无可挑剔,哥哥,当然,我说的不是衣服。”
路易十四笑了,他比奥尔良公爵年长两岁,但现在奥尔良公爵看起来却比他年长,公爵当然养尊处优,又注重养护——他在战场上也不忘涂抹面脂,看起来原本就比同龄人年轻,却还是无法与国王相比。两位尊贵的兄弟四目相对,匆匆移开,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国王在敦克尔刻遇刺后的那段时间究竟有着怎样的遭遇,知道国王如何从死神手中夺回性命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虽然梵卓族长发誓说,他所持的血族圣器之一虽然能够将一个凡人转变为巫师,或是血族,但在注入的血液消耗殆尽后,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也许,毕竟如果那只圣器能够无限制地制造巫师和血族,这世上早就没了凡人立足的地方了。
只有路易和玛利知道,他在进入里世界后,确实被激发了仅属于巫师的天赋,而且相当出众,如果不是因为路易原本就是一国之主,他也许真的会留下,抑是被留下。
但那些非凡的血液真的已经完全离开了路易十四的身体了吗?曾有人试图利用王太子与蒙庞西埃女公爵指证国王是个巫师,或许他们正是对国王产生了怀疑——巫师拥有比凡人更悠长的生命与更长久的青春,这点无人不知。
“等一下。”奥尔良公爵突然说:“您应该用点粉和胭脂。”
路易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一旁的仆从有点迷惑,国王从来不用脂粉,但邦唐也突然插嘴说:“我也觉得您需要用点脂粉。”
“今天海风太大了,”奥尔良公爵说:“会吹得皮肤刺痛,嘴唇干裂,还是得做点防护。”
“公爵说的很对。”邦唐说,没有站在国王这边,而站在另一边对他也挺新鲜的,但他已经猜到了王弟的用意,当然要表示支持。
“最有分量的两个人说话了,”路易走回来,将手杖交给一旁的仆人:“而且意见一致,看来我只得屈从于您们的压迫了。”这句话让别人听到准会肝胆震颤,不过对奥尔良公爵和邦唐来说,只觉得亲昵,奥尔良公爵安下心,接过邦唐送来的脂粉——国王是不用脂粉,但他的盥洗室里肯定有全新的脂粉配备,因为可能留在国王卧室里过夜的特蕾莎王后,蒙特斯潘夫人以及王弟菲利普,每天都需要仔细妆扮自己很多次。
可能是这些脂粉不要钱的关系,奥尔良公爵不那么客气地在国王脸上擦了厚厚的一层,又小心地擦了一些胭脂在面颊上,也给国王用了一些唇脂。等到国王再次从椅子上站起来,镜子里的他已经不再那么突兀了……就算有人直面国王,也只会以为国王因为脂粉而显得精力旺盛,青春常在。
路易接过手杖,在地上轻轻地敲了敲:“我们走吧。”
奥尔良公爵上前一步,邦唐则后退一步,王弟走在国王后面,在被白色的光骤然刺痛眼睛的同时,他听到了人们仿佛能够惊动天地的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