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周嫌弃地皱眉:“你的眼光是越来越差了,什么人都可以交朋友。你看他长得这么丑,你看了不闹心吗?”
他还好意思说别人丑?
钱琳琅忍俊不禁。
路平冷哼一声,道:“阮兄,贾公子想见见你,不如我们去里边说。”
贾公子?钱琳琅下意识地想到了贾原野,正要皱眉,又听路平说:“是贾太师家的嫡出公子贾原城,不知阮兄听说过没有?”
贾广最后和白尽的争斗是极为激烈的。贾家是大门户,亲属门客众多,也没听说哪个替贾广排忧解难了。
想来这个贾原城也是个草包,不然她怎么会对这个人没印象?呵呵,真是有意思,相见的见不到,草包倒是来了一堆。
“太师家的公子么,在洛中城可以说是赫赫有名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钱琳琅笑着说。
“那想见么?”
在路平心里,钱琳琅不是普通人,她像是神一样的存在。如果没有她,他不可能这么顺利得到自己想要的。
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平凡,将来的成就肯定会在他之上。他没想过磨灭她,因为才华到了这种地步,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我已经定好了位置,我们进去吧!”路平说完看了许云周一眼,冷笑着说,“至于这位公子就算了,怕贾公子看了不适。”
许云周挑眉,对路平的印象更差了。他缓声道:“有些人就是长得像个人,其实与狗无异,还是个爱杀生的疯狗,一身的血腥气。”
路平来之前是杀了几个人,但他已经把自己清理干净了。他有点差异地看着许云周,眼神阴毒。
“你不用瞪我,我可以跟你讲清楚,我这人天生对血腥极敏感,只要是杀了人的,就是洗上个三天三夜,我也可以闻到。”
许云周学中医之前,也是接触过一些现代医学的,当时他选择了比较感兴趣的法医,还获得了硕士学位。
只是后来见那种东西多了,心里生出抵触,有段时间不能看手术刀,更不要说是尸体了。
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克服心理障碍,最后转行的。学了中医以后,他整个人的心态都变了,乐观向上。
他老师曾经说过,他对尸体和血有些天生的感觉,是老天给法医这碗饭吃的那种。
反正,这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一项技能。
钱琳琅想到了路平这个人的生平,截止到他死,还是骂声一片,甚至有人想要鞭尸。
后来贵族中盛传,说是有人挖了他的坟,把他的头砍了下来。她没亲眼见到,也不知是真是假,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的口碑极差,杀人如麻。
路平很快从失态中恢复过来,淡声道:“我出门前遇上一条疯狗,为了不让它伤人,我就把它给杀了。我这应该是在做好事吧!”
他这话是对着钱琳琅说的。因为他知道,钱琳琅是个本性极为善良的人,如果知道他杀人,会和他疏远的。
许云周却丝毫不给他面子,说道:“人血狗血我还是能分得清的,而且你杀了不只一个,看样子你是真的很喜欢自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