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二审案子最终赢了,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当事人在按摩时猝死属于工伤。
理由跟他和牛昭二人商量的一样,当事人在外派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而亡,属于在工作期间死亡,按摩并不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而属于工伤。
案子能够胜诉,牛昭非常高兴,又重新坐下来,听大家分析套套违约案,几个男律师又笑着说了几个笑话,办公室内的气氛十分热烈。
这个案子,刘虎还是起诉到了法院,到了法院之后,法官看到这个案子的情况也是忍不住笑了,可以说这个案子创造了一个新的案例,法官来审这个案子,也是有一种自豪感。
不过,他们都不能去笑话这个女子,反而应当去佩服这个女子,陶国人并不是喜欢打官司的民族,面对纠纷,好多人能忍则忍,也不会想到去法院打官司。
然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好多事情拖到最后,要么就是把事情给拖大,不得不打官司,要么就是纵容了一些违法的行为,老赖盛行,没有道德感。
相反,如果大家在遇到纠纷和不公的时候,第一时间能想到去法院打官司,而且打了官司,对方就会承担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在行事的时候就会小心许多。
孟浪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他是律师,官司多了,只会对律师有好处,不管胜诉败诉都可以赚取律师费,而是因为人们有事情去找法院,要比有事情去找政府好多了,一是说明法院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提高了,二是说明人们的法治意识也得到了提高。
现在有这样较真的当事人,那真是律师的幸事,也是法治的幸事。
因为起诉,卖货的电商不得不出庭应诉,不得不接受一次法治的教育,以后不得不去注意拖延交货的问题,对他们的工作也是一个促进。
经过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其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违约对原告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鉴于原告举证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也与原告自身有一定原因,故而认定被告需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损失,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损失一万元。
通过打官司,孟浪和刘虎帮助起诉的女子争取了一万元的损失,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了。卖货的电商可以说从中吸取了教训,一审宣判后,双方都服判没有上诉,被告也及时把钱支付给了原告。
别看这个案子非常小,但却非常有意义,孟浪为此还赚了六十多万经验点,不错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所里发生了一件事情,弄的孟浪非常不高兴。
这天早晨,他刚到律所,就接到了裘宣相的电话,电话一通,裘宣相就带着哭声对他说道:“老狼,不好了,我让警察给抓了。”
此话一落,孟浪猛地从办公桌前站了起来问道:“你怎么让警察抓了?”
裘宣相道:“我酒驾,让警察抓了。”
孟浪一听这话,生气了,说道:“你大清早的喝什么酒,你现在在哪儿”?
裘宣相道:“我现在在交警队,我早晨没喝酒,是昨天晚上喝的,结果我开着车子,就让交警给查了,一吹,说我酒精浓度超过八十了,涉及醉驾,就把给我扣住了,还好没刑拘我!”
居然会是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