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的帕尔斯人,有你们好看的。”从嘴角挤出一句话,这暴躁小妞脸更白了。
留着力气跑路吧,还放什么狠话呢?女人就是女人,再是生一副御姐模样,生气了还是小女生。
不过经过阻拦,她已没有上去打架的冲动。
亚瑟转而对惊慌失措的巴斯使了个“撤”眼色,他俩挤出这片草地的时候,吉尔也跟了上来。
就这么一会儿,她脸色已变的更加难看,甚至连快步行走都有些勉强。
“还能行不?”瞥了这娘们一眼,估计撑到附近的村落应该问题不大;亚瑟四下看了看,并根据太阳的位置大概辨别出方向跟时间。
就算附近是一片荒地,亚瑟推测他们所处的位置,应该离王都拜伦没多远……毕竟以这年代的信息传播速度,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关自己的通缉令不可能传太远。
而且天快黑了,这大冬天的身上衣服还是潮乎乎的,他可不想在野外过夜。
“喂,就算别的你想霸占我的书,总归把钱还我吧?”好几十个金币呢,说拿走就拿走,老子们吃喝什么?
“呵。”从随身的布包摸出钱袋扔回来,吉尔又冷冰冰的一摊手,“我的呢?”
她要的,应该是刚才冲突时掉出来的东西。亚瑟拧着眉头摸口袋。
是一枚盾牌状的徽章,入手还是蛮沉的,正面是个霜狼长剑的图样。
亚瑟正打算翻过来看看背面是什么,吉尔不耐烦地伸手抢去,背转过身塞回皮甲里。
“你……是洛伦兹的军人?”
霜狼这玩意是南陆洛伦兹独有的一种大型动物,经过几代人的驯养为坐骑,专供洛伦兹有封号的骑士们。
在洛伦兹,有一头属于自己的霜狼坐骑被视为荣耀——洛伦兹的军徽上也有霜狼的元素。
一个洛伦兹的军人,跨过特兰纳出现在并不相邻的帕尔斯,还被下了通缉令有骑士和村民围追堵截,那就一种解释,这女子是个刺探情报的间谍……使用这里的称谓说,她是个斥候。
“哎,要走把东西还我!”
玩命带出来的统御之书,自己连看还没看,就给这臭丫头舔了包了。
“什么你的我的!”吉尔转头就瞪了他一眼,从布包里拿出一顶兜帽扔给他,“戴上,等下真有追兵,别连累我们!”
讲真,这一头金毛确实显眼了点。
亚瑟丝毫没觉对方的话伤面子,反而大大咧咧地戴上了。在有黑乌鸦的围追堵截,他还干死了个卫队长,并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出了戒备森严的王都,这不是打首相的脸?追兵肯定会源源不断。
回祖国是肯定的,首先身份使然他并没有什么地方去,其次他也有义务回去通知自己老爹帕尔斯要动兵了。
时间是来得及的,毕竟不是现代战争——就算首相从自己跑路的伊始,就开始集结军队,筹备粮草,准备炽天使……开拔到边界也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
这段时间他跑回去布局应该问题不大。
所以,统御之书是一定要抢回来的,就算来不及搞出山寨的“炽天使”,研究一下这鬼东西的弱点,也能增加保卫战胜利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