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天全村的人都在清路。有了凌慕儿这个大力女,原本很麻烦的大石头居然轻松地移开了,节省了他们不少时间。五天后,在饿昏了几个村民之后,凌家村的村口终于打通了。笼罩在全村村民头顶上的乌云终于散开,村民们激动地欢呼着。在那一刻,他们忘记互相之间的恩怨,只为了保住这条性命而开心。
或许老天爷也觉得折腾够了。在路口清理出来不久的时候,下了接近一个月的大雪停了下来。
杨氏一直记挂城里的凌大志。路口一通,其他村民忙着去城里买粮食,杨氏忙着去城里找凌大志。凌慕儿也想进城,但是家里必须有人照顾。现在路口已通,也不急于一时,所以就由着杨氏先去找凌大志,她留下来照顾凌子煜。
“慕儿,我们要不要把剩下的黑熊肉带去城里卖掉,然后买些吃的回来?”正在修理大门的凌子轩抬头看向凌慕儿。
凌慕儿清理着院子里的积雪。现在大雪骤停,把院子里的积雪清出去,免得雪化的时候一路的湿滑,那样容易摔跤。
听了凌子轩的话,她头也不抬地说道:“黑熊肉也不剩多少了。就算现在拿去卖,想必也卖不了多少钱。娘亲长期劳累,需要好好的补补。你没发现娘亲这几天的精神好了许多吗?哪怕每天做苦力,但是看上去越来越年轻。那就是因为她经常吃肉,对身体有调养的作用,才会让她这样精神。”
“你说得有道理。最近娘亲确实精神了许多。原本她有许多白发,现在头发变得又柔又顺,白发也消失了。”凌子轩擦着额间的汗水,继续忙着手里的活儿。“别说娘亲,就是我最近也精神了不少。我这伤腿……好像也更有力了。”
凌慕儿在心里说道:那不是因为黑熊肉,而是因为空间水。
如果每天用空间水煮饭,时间长了,他们体内的毒素一点一点地排出去,对他们的身体有调理的作用。以后他们家的人身体素质提高,那些医馆别想赚他们家的银子。当然,家里有个从现代穿过来的古医,也不用找别的大夫。
兄妹两人忙着做完家里的活儿。凌慕儿清理了院子,又在院子里做了个鸡窝。她喜欢养小动物。等冬天过去,天气不再这么冰冷,她要养许多小鸡。最好再养一条狗。前世她有一条非常可爱的小狗。有一次有杀手潜伏进他们的家里,她一时之间没有留意,差点让那个杀手得逞。正是她养的那条小狗绊住了杀手的步伐,这才没有让她死于非命。只可惜它却死了。
后来她不再养狗。在她的眼里,狗是最忠心的朋友。她不想再找一条狗来陪她冒险。再加上她在心里仍然忘不了那条救她的狗。现在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她倒是想要养条狗来陪陪她。虽然这里有爹有娘有哥哥有弟弟,但是她有种偷了别人幸福 的感觉。如果有个小狗陪着她,她的内心会少几分孤寂吧!
“慕儿,轩子,你们快来看……”杨氏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
凌慕儿抬头一看,只见杨氏拉着一个中年男子走进院子。她的脸上扬溢着灿烂的笑容,一看就是心情不错的样子。
中年男子无奈地看着杨氏。他任由她拉着,眼里满是对杨氏的纵容和宠溺。这个中年男人不是别人,就是原主的爹。
自从村口堵住后,凌大志不能回家,也不能带他的家人出来。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很痛苦,简直是数着时间过日子。他也想过报官,然而一进官府就听说雪灾严重,各个地方都遇见塌方的事情。朝廷也想救,可是救不过来。
他知道家里的余粮不多。平时都是等着他的工钱过日子。如今被封在里面那么久,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活下来。
在这样痛苦的折磨之中,他终于等来了杨氏。刚才他在一个简陋的破庙里休息,看见杨氏进来的时候有些不可思义。
凌子轩激动地看着凌大志,叫了一声爹。
凌慕儿有原主的记忆,知道凌大志是个不错的爹。然而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父爱,现在让她叫一个陌生的男人,一时之间有些不好开口。幸好凌大志知道原主性格内向,平时就少言少语。就算她傻呼呼地站在那里,凌大志也不觉得奇怪。
“我去看看八月。”凌大志在回来的路上已经知道凌子煜差点病死的事情。他在心里不停地感谢老天爷没有收走他的儿子。这次的事情也有些吓着他了。如果路口一直不通,村民们吃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那就只有活活地饿死。
凌大志身为男人,一想到妻儿遭受着这样非人的折磨,他的心里既愧疚又痛苦。
从房间里传出凌大志安慰凌子煜的声音。凌大志的声音很轻,仿佛害怕吓着凌子煜似的。凌慕儿有些羡慕这家人。虽然贫穷,但是他们的精神是富裕的。与那些贵族相比,他们的人生才是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