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倾不想看到慕归程那张臭脸,但是现在,她更想赶快找到唐浅,而她心里也清楚,有慕归程帮着她找唐浅,要比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找,快上许多。
沈倾都顾不上吃东西,她快速穿上衣服,漱了个口,就往沈家别墅外面冲去。
她刚走到别墅门口,就看到了站在黑色科尼赛克面前的慕归程。
平日里,慕归程都是喜欢穿一身黑色的西装,连衬衫都是黑的,但是今天,他难得地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套月白色的休闲装。
阳光,洒落在他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有些温柔的金黄。
他皮肤很好,虽然他平时生气的时候,总是喜欢黑脸,其实,他是那种令人艳羡的冷白皮。
他今年二十七岁,其实这个年龄,本就很年轻。
他穿成这样,迎着光站在车前,让他看上去更是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仿佛,高中大学那会儿,大家一起追过的校草。
不,比学校的校草,要更好看。
沈倾不想说慕狗好看,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她方才着实被慕狗惊艳了一把。
而且,她身上穿的外套,也是月白色的,整得她好像跟慕狗穿了情侣装。
沈倾心中暗暗有些后悔,要是早知道今天慕狗抽风,竟然穿了这么一套衣服,打死她她都不跟他穿同色系的。
不过,现在她急着想要找到唐浅,她现在倒是也没有心情再回房间换一套衣服。
见沈倾的视线,在他的身上停留了好几秒,还有明显的惊艳,慕归程面上波澜不惊,心中却是荡漾至极。
他一直知道,他这张脸是生的极好的,他和沈倾情意正浓那会儿,她特别特别喜欢他的脸。
她还经常说,他这么一张俊朗无双的脸,要是不整天穿得黑乎乎的,而是穿浅颜色的衣服,一定很好看。
所以今天他来找她,他穿了浅颜色的衣服。
嗯,以色侍人,这种滋味,其实也蛮不错。
他以后,得多在她面前,展现一下他的美色。
谁让他喜欢的姑娘,其实也是个小花痴呢!
慕归程压下心中的荡漾,他以极淡的语气开口,“沈倾,你还没吃早餐是不是?我方才从卿玉楼那边经过,顺便买了些早餐,你上车吃点儿。”
卿玉楼的早餐……
听着慕归程这话,沈倾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想吃的。
沈倾刚想上慕归程的车,她就看到穿了一身骚包的酒红色西装的洛千山,捧着一大束艳红的玫瑰,从车窗伸出脑袋,用力对着她招手。
“倾倾,你要去找姜瓷是不是?别着急,我带你去找姜瓷!”
沈倾顿住脚,她那想要去拉开面前车门的手,也连忙收了回来。
方才没有别的选择,她只能同意跟着慕归程去找唐浅,但现在,有别的选择了,打死她她都不会再选择和慕狗一块。
慕归程又不瞎不聋,洛千山挖墙脚的阵势这么明显,他当然不可能注意不到他。
他那张洒满了阳光的俊脸,瞬间变得黑沉,“千山,谁让你过来的!”
洛千山丝毫没将慕归程的冷脸放在眼中,他直接推开车门,抱着那一大捧玫瑰下车,笑眯眯地走到了沈倾面前。
“倾倾,你应该还记得我吧?”
洛千山笑起来,分外好看,如同游戏人间的男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