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回家。”晚上车里要是不开空调也有些冷了,而且这么晚了,就这么在外面晾着也不是事儿,总得休息一下。
“不回。”常艳倔强的看着我,气呼呼的说道。
“回!”
“不回!”
“你......”我真恨不得抽她一嘴巴,常艳看着我举起的手,连忙把脸伸过来,这意思就是“你舍得你就打”。
“就不回......”
“回我家......”我收回我的手,无奈的叹了口气。
“那行。”常艳爽快的答应道。她看着我被她气到不行的表情,得意洋洋的笑着说道:“我这不都是为了你的面子着想么。你看啊,这么晚出来玩,不带个女人回家多没面子啊。这么帅,这么有型,身手还这么好,不带个女人回家多可惜啊。”
这种话你听着很爽,但是不能细品,越品火越大,还有气撒不出。“看来你深谙此道啊。这么多年想必是不少男人被你带回家,或者是你被他们带回家了吧。”
我真的只是一时随口而出的气话,说完之后我就有些后悔了。没想到常艳听完我的话之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说不出是笑还是哭的表情浮现在脸上,“能带我回家的男人早就死了。”渐渐的她的眼中有了泪光,“你很介意么?”
说不介意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也知道必定有很多事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就像我的过去的那七年一样。但是我也不能说介意,因为我没有那个资格去介意,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责怪那段我们走散了的时光,和那段时光里我们做过什么,只要未来的日子会是晴天就好。
我微微笑了笑,帮她擦去已经缓缓溢出的泪水。常艳狠狠的咬在了我帮她擦眼泪的右手上,直到她的舌头品到了腥咸。她像一只小猫一样乖巧的舔舐着我手上的伤口,把每一滴血都咽进了她的心中。
我们没有直接回我家,而是绕道去看了日出。秋日的朝阳从云海之中探出身影的那一刻,整个天际都染上了金红色的光辉。回到这座城市的三年里我从没见过日出,虽然我经常睁着眼睛直到天亮,但是我从未看过日出,我早已经分不清黑暗和光明之间的界限,而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早已经是赫日当空。
朝阳仿佛有着无尽的魔力一般,虽只是浅浅的露了一面,却足以驱散每一个看到它的人心中的黑暗。层云渐铺渐远,播撒着红嫩的朝阳的金辉。遥远的天际,虚若透明的月亮拖着疲惫的身子在向照耀了一整夜的天空道别。
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了。还没进家门的时候我就提前给常艳做一下心理的铺垫,以免一会进门把她吓到。“家里现在跟待建的重灾区似的,你要做好没有地方落脚的心理准备。”
常艳微微一笑,两只清澈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光芒。“没关系,我去了帮你收拾一下不就得了。”
我尴尬的一笑说道:“注意你自己的身份,你是我老板,哪有老板帮员工收拾房间的,而且我怕你看了绝望。”
常艳忽闪了两下长长的睫毛,直接忽略掉了我前半句的话。“谁知道绝望之后是不是新的希望呢。”
回到家之后我就听到卫生间有水的声音,什么情况。常艳也是一愣,我低头看到一个大大的行李包,还有乐福的鞋子和衣服。原来是这小子回来了,“乐福你回来后不回你自己家,到我这来干嘛。”
常艳环视了一下客厅,“你这......,也太乱了吧。幸亏你提前给我打了声招呼,否则我真以为家里进贼了。”
我看着沙发上和卫生间门口随意丢着的乐福换下来的衣服,无奈的说道:“是进贼了。”说实话我自己住的时候虽然屋子也挺乱的,但是还真没乱到这个水平上。乐福成功入住之后直接将我屋子的整洁程度拉低了好几个档次。以前称得上是乱而有秩,现在直接可以称之为乱的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