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开的条件自然不会差。”沈千秋签完之后,才随意翻看着合同,“毕竟咱们也是老合作关系了。”
洛启为我挑眉,有些疑惑。
“AX的代言是你点名给我,我才能拿到的吧?”沈千秋状似漫不经心地一边翻着合同,一边道,“不然以我的咖位,肯定拿不到,还有很多代言,我不相信其中没有你的手笔。”
沈千秋大致看了眼合同,很多条款都没有看清楚,就直接合上。
人生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喜欢你,你却不知道,而是我喜欢你,你知道,却没有办法接受。
这就是沈千秋和洛启现在的处境。
她和洛启之间有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她有顾虑不能去捅破,而洛启似乎也有自己的顾虑。
“你帮了我那么多,卖身给你打工,也是可以的。”
洛启收回合同,听了这话,干净的手指微微一顿,看向沈千秋许久,笑的无奈:“看来你是真的没有看合同,太放心我了。”
这个前半截是一个非常宽松的契约合同,后半截其实是股权转让合同。
环星娱乐,星宇集团控股半分之五十,他把自己私人持有的百分之十都转给了沈千秋。
她的股权甚至比现在环星娱乐的总裁手里的股权还要高。
沈千秋哪是卖身,分明就是给自己打工。
看着对方笑的宠溺的表情,沈千秋眨了眨眼睛,不明所以。
“行了,我回去了,有什么要求直接跟公司提,电子合同我也会发你一份,你存个档。”洛启起身,捏紧了合同,准备早点回去把这个合同落实,“找个你觉得可行的日子,去公司报道就行。”
“我觉得可行的日子?”沈千秋第一次听到这种报道要求。
看着收拾妥当准备出门的洛启,“你不住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