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果然是爱我的。
洛明起身,拍了拍裤子上没有的灰尘,笑着准备去他哥的办公室打个招呼。
茶水间里面的人蓦地看见角落里出来一个人,吓了一跳,本就混不吝性格,脸皮极厚的洛明根本没有偷听别人悄悄话的不少意思,反而插着口袋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白衬衫和浅色牛仔裤的清爽组合,硬生生被他穿出了街头混混的感觉。
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留下茶水间休息的人继续窃窃私语。
“刚才那个是谁啊,拽拽的,这样出去要被打。”
“不过感觉好帅啊,是公司的新人么?”
“看着二十来岁,说不定是新人呢,不过他的眉眼长得好帅啊,就像是柔和版的洛总。”
“别乱说了,别又有人在......”
“你说他有没有听到刚才我说的,洛总还抱了个女人回来?”
洛明自然是没有听到的。
他哥的新办公室应该是前几天他来的时候,老王的办公室。
这么想着,洛明熟门熟路的上楼。
沈千秋洗完澡换上了衣服,顿时感觉恢复了一些力气,也不知道洛启从哪这么快找来的衣服,纯棉的同时,还能把她所有的伤口都露出来。
她的手臂上伤口较多,所以这件衣服是无袖的,她的后腰上有个大伤口,所以这件衣服也露腰,她的膝盖上也有伤口,因此下身是个小短裙......
不得不说,单是看这么一件衣服,忽略身上细密的伤口,还挺性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