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大会就是个吸引朝廷注意力的事,自然要选在重阳节,弄热闹点,把人气弄得最高,这也是朱高炽的意思。”
怜星穿着朱久炎的世子常服,绝美样貌经过了改扮,显得有些中性,没有朱久炎那么起眼。不过,也是眸如点漆,秀脸如白玉,行走间自有一股秀雅雍容之气。
她满口说的都是正事,只字不提思念之情,但那从没离开过朱久炎身上的双眸,却是暴露了她内心的欢喜与激动。
朱久炎穿着虽然有些花里胡哨,但因为常年练武,身材极好,即便衣着花俏,也显得磊磊倜傥,他一手负于身后,另一只手指着那些拿“赛经报纸”观看的人们,失笑道:“这些个报纸,都是我随口胡诌的,没想到你倒真的弄出来了。”
“随口胡诌?这话说与我听就罢了,可千万别给十七叔听去。”怜星明眸微斜,睨他一眼,“这报纸效果极好,十七叔可是当成正事来干的,一丝一毫都没有怠慢。”
朱久炎听她说朱权如此认真,自然也就不再乱开玩笑,认真地说道:“报纸这东西很敏感,毕竟朝廷还没有监管衙门,现在没有谁来给这赛经报纸穿小鞋吧?”
“本王可是这赛经报纸的总编辑,谁敢来找不自在?”朱权这时带着自己的仪仗队伍从那边走了过来,很是自然地加入他的队伍,瞪着朱久炎道:“听说山南国世子唐纳德来到大明,本王朱权也来尽尽地主之谊。”
七八年没有见到朱权了!
朱久炎虽然跟朱权经常有书信往来,但是书信哪里有亲身见面的好?朱久炎高兴极了,他猛然上前,对着朱权就是一个熊抱。
朱权虽然被朱久炎勒得有些不舒服,但他也十分高兴,目光落在朱久炎的身上,也浮上了浓浓的温情。
朱久炎虽然是他的侄子,可是他们却是有着深厚的友谊,二人一起逃学,闯入“御花园”,碰到了先帝,一起浇过御花园里的菜……
还有,与先帝一起吃叫花鸡,后者这小子更为自己挣来大宁的封地。母亲杨妃被李淑妃欺负的时候,那小小的人儿坚定不移地站在了自己的身边,二人一起闯西二宫,一顿大闹,最后设计斗倒了李淑妃……
而后,他又无偿地从各个方面支援自己的大宁,仿佛为自己这个叔叔所做的一切都是应当应分的,天生就该为自己分担责任一般。
旁人眼中的朱权,是先帝的皇子,是宁王,是天下有数的强藩,哪怕是那些个亲兄弟,也是怀个各种目的结交、亲近,并不纯粹。
这世上只有朱久炎看自己的目光里,是有着挚友一般的情感。他深邃的眸子里闪耀出来的情绪,是那么的纯粹,那么的——蔫坏!
对,就是纯粹的蔫坏!一如当初拿本《三国》调他口味,讹他一起去敲永安王时闷棍时一样,让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亲王,就像两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毫无顾忌地干着各种顽皮捣蛋的事情。
这是一种千金难买的感情,就像那一去不返的时光一样,让人怀念。
朱权也忍不住唏嘘,当初若不是他闲极无聊,给宗人府跑了一次腿,给朱久炎宣读秦王的谕旨,自己今天又是怎样的境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