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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奈何有人傻(2)(1 / 2)

暮青静默,目露轻嘲。

沈府……

这沈府有些来头,乃盛京安平侯的近支。十八年前朝中生变,老安平侯的嫡次子遭贬斥,拖家带口来了古水县。没几年,这位曾荣宠一身的贵公子便郁郁而终,他那嫡妻没熬过多少日子便也撒手去了,留下个年幼的嫡女和一屋子的侧室侍妾、庶子庶女。

那嫡女闺名沈问玉,自幼体弱,是个扶不起的药罐子,却在三个月前接手了沈府的内外大权。原先主理中馈的侧室刘氏莫名上吊身亡,她那主理府中外事的儿子听闻母亲亡故,急赶回来奔丧的途中路遇水匪,一船的人全都沉了曲水河,连具尸身都没捞着。

三个月前,刘氏的尸身便是暮青验看的。

刘氏死前穿戴齐整,屋内踢倒的圆凳位置、高度,绳结与颈部勒痕的吻合度,都证明她确实是自缢身亡的。只有一点,她的双膝上有两块淤青,淤青周围红肿,明显是死前不久留下的。

沈府以服侍主子不周为由,刘氏自缢当晚便将她屋里的丫鬟婆子通通杖杀,知道她膝上的伤是如何来的人,一个未留。

杀人灭口,当真是雷霆手段!

可惜暮青身为仵作,她想要知道真相,从来用不着通过活人的嘴。

她看过刘氏膝盖上的淤青,一眼就断定那不是摔伤。

那两团淤青,皮下出血程度、红肿程度完全一致,连面积和形状都一样!这说明刘氏双腿的受伤程度相同,而摔伤不可能出现这种伤情。

受走路习惯、速度快慢和当时的环境等因素影响,人摔倒时很少会双腿受伤程度相同,除非两条腿同一时间磕在地上。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但凡摔倒,两条腿落地大多存在时间差,也就是说,总会有一条腿先着地,另一条后着地。而先磕着的那条腿必定伤得重,另一条腿要么伤不着,要么伤得相对轻些,这便不可能出现相同程度的伤。且摔伤大多会伴有胳膊和掌心的擦撞伤。

刘氏的胳膊和掌心完好无损,她的伤,暮青只推断出一种可能,那便是跪!

只有下跪这个动作,才能造成刘氏双膝受伤程度一致。且根据淤青的红肿程度,她跪下的力度定然不轻,或者时间不短。

即是说,她死前给人跪过。

可刘氏母子掌沈府内外大权多年,府中有什么人能逼迫她跪,又有什么事值得她轻生?

只有一个可能,她是被人拿了什么要命的把柄,逼死的!

至于逼死她的人是谁,显而易见。

但古水知县没有再深查下去。

沈府虽遭贬斥,却也是安平侯嫡支,府中嫡女逼死庶母的事传扬出去,于侯府名声有损。且刘氏之子的死太过凑巧,事情恐有内情。知县怕查下去扯出惊天丑案来,惹上侯府不快,连累他的仕途,便命暮青改写尸单,不提刘氏膝上伤情,只说自缢之事。

暮青知道世间公理并非事事都能得到彰显,她前世那个社会尚且不能做到如此,何况皇权至上的封建王朝?但改写尸单,有违她的职业道德,与她当年成为法医的初衷相违,因此她坚持将填写了实情的尸单呈交了衙门。

沈府之事因此在城中传得沸沸扬扬,百姓们议论纷纷,沈问玉的闺誉受了不少影响,自此与暮青结了怨。

案子了结那日也是雨天,县衙外的石阶水洗过般泛着青色,沈府一顶轿子抬到县衙门口,轿上下来的少女香衫素罗,白纱拂面,瞧不见容貌,却只一袭弱不禁风的背影,便如见江南一岸春色,婉约婀娜,似水婆娑。

沈问玉三声击鼓,进得公堂,状告曲水河匪杀人越货,害她庶兄,致使庶母闻子丧讯伤心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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