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未央沿着江畔一条小路走了数百米的时候,背上的宇文天兰问道:“你当年,率一万精兵,奇袭漠北三王的时候,难不成就是用了木筏?”
“你猜。”
秦未央继续前行道。
“防务大学教材上没有这经典战役的详实记载,但我曾研究过漠北一代的地图,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你采用木筏,选择了沿江奔袭,唯有如此,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夜行千里。”
宇文天兰说道。
眼神之中已然浮现某种色彩,但口吻却偏偏装作了极为冷淡。
“你怎么了解我这么多战役,对我感兴趣?”
“我只是对这些战役感兴趣。”
“但这些战役,分明统帅都是我。”
“自恋!”
……
往日里,惜字如金的秦未央,此刻却接连挑逗了宇文天兰,许是那日瓢泼大雨中对方嚎啕而哭的凄凉画面,总不觉呈现在他脑海,以至于他对背上王女,生出了一丝让他都想掐灭的心疼感。
于是,便总不自觉的说出了挑逗的言辞,大概是为了让对方放松一些吧。
而宇文天兰,则在说出最后两个字后,陷入了沉默。
谁人知,她曾经看过有关秦未央的所有战役,更是为了这个男人,研读了整个西北军史。
那些年,她英姿飒爽不让须眉,渴求成为一将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所经历的一切,引燃了她骨子里的英气,也沸腾了她一身的热血。
那些年,她就如一个追星的小女子,沉浸在秦未央的个人战史之中,反复翻阅。
那曾是她最投入最着迷的岁月。
只可惜,此刻却成了她最想掩盖,最想深藏的一段岁月。
临川大战前,她主动朝父王请缨,成为二十万赤虎军的统帅,为的就是与自己心中的绝世将星一战,为此还前后做了诸多的研究。
只可惜,那一战之后她才明白。
何为米粒之光,不能与皓月争辉……
他是军史上无可撼动的存在,而自己,终究是洛王宫中养大的金丝雀,飞出笼子,华贵羽毛便就只剩了摆设之用,怎能经得起炮火的考验?
大约半个小时后,两人进入了小县城。
街上清冷,行人不多,商铺多半有些萧条,想必整个县城的经济也是一般,但因为远离大城市,倒是处处洋溢着一种宁静安逸之美。
这倒适合秦未央修炼恢复,也适合宇文天兰修养心神。
两人从山中走出的时候,身上衣物已经极为破烂,猛一看像是逃荒而来的人,那还有半分万里疆主与王族独女的高贵显赫?
好在宇文天兰头上有一根玉簪,找了一个珠宝店,鉴定之后卖掉得了五十万现金,其实这玉簪乃是冰种翡翠,价值远超五十万,但此刻的宇文天兰对于钱财,显然没那么看中了。
两人一起买了衣服,换在身上之后,又在县城近郊租了一个农家小院。
如此便就安顿了下来。
外人看去,好似一对情侣。
谁人能知,这开始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两人,乃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夜晚来临,买了一些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菜与肉,秦未央掌勺,做了一顿饭,两人在大山里出来终于吃了一顿热乎正常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