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0 章 封君采花(1 / 2)

“柴尺啊,你可是我大秦的福星啊,朕应该封你做什么呢?就封你为采花君好了。”

始皇帝喃喃的说道,这个采花其实是始皇帝和柴尺两个人就柴尺的理想的一次问答,只是当时柴尺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真相而说的一个托词罢了。

后来始皇帝问起柴尺的字的时候,柴尺自己就戏称叫采花就行了,于是始皇帝就记在了心里,至于这个可信度有多大,到了现在自然始皇帝终于也就明白了,不过对于他的赏赐早就说了出来干脆也就不改了。

不过始皇帝的这句话一出来,顿时整个朝堂大惊,毕竟这个事情可是真的不能这样做啊,虽然在柴尺出征的时候,大家就听皇帝许诺过,只要柴尺能统一匈奴。

在他远征回来的时候,便封其为君。可是,如今真的听到皇帝称李阳为君的称呼时,大家还是忍不住心头微惊。

要知道,自大秦废封君制,改郡县制后,秦国可就没有封君了。而如今,柴尺则是开了先河,他将成为秦朝第一位君。

要想知道这个君的地位,那就要整个的封君制度说起了

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土地国有制度的瓦解和诸侯兼并战争的加剧,诸侯国都先后进行了经济、政治改革,承认土地私有权,改变赋税制度,推行郡县制度,加强中央集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封君已由“授民授疆土”的领主,逐渐变为没有土地所有权,也不能臣其吏民的封君,只是享受虚荣,衣食租税而已。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封君的身份性质已不是很严格,庶民有功于君、国,也可以获得封君的称号,彻底否定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身份制度。商鞅将封君爵位纳入二十级爵中,形成了‘“租秩制度”。关东各国虽屡建封君,除收其租税外,能够肯定为世袭的也不多。韩非子说:“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重。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秦统一之后,土地私有制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领主制度受到了严格的政治批判。以秦始皇、李斯为首的革新派根除领主制度的同时,在极大程度上简化了食封制度。他们主张皇帝子弟、功臣一律不再立为封君,可“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班固评论秦始皇、李斯这番改革说:“秦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秦始皇改革封君制度固然是一种进步,但班固认为这也恰恰是秦朝覆亡的重要原因。

两汉时期,食封制度获得了空前发展,但因为其分裂割据的劣根性存在,与中央集权有着严重的矛盾,因而又不断遭到削弱,以至走向没落。两汉对封君的法律限制极为严格。在政治方面,诸侯王、列侯在封国内必须遵照中央法律、法令、制度,不得逾越。没有诏书、虎符,不得擅自发兵;不得越出国界;不得藏匿亡命。汉武帝还制定了“左官律”和“附益阿党法”,严格限制封君的政治活动。汉景帝通过“削藩”,使绝大多数诸侯王国仅领有一郡之地,诸侯王国领郡由42郡减为26郡,而中央直辖的郡由15郡增加至44郡,实现了“强干弱枝”的目的;朝廷“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取消“诸侯皆赋”,仅保留其“食租税”,并且收夺盐铁等利源及其有关租税,使诸侯王已经不再具有同中央对抗的物质条件。

七国之乱后,两汉的封君与富商、地主差不多。早在汉武帝时期,司马迁就算过一笔账:“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司马迁称前者为“封君”,后者为“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可以封君比“乐”的“素封”。封君既无土地所有权,又无真正的君国子民之权,只可“衣食租税”,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是没有什么保障的。在政治和社会急剧变化之时,其生活变化也极大。就是他们的子孙与皇室的血缘关系疏远之时,由于政治地位的下降,经济地位也日益下降。班固说:“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袭,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号,亡以显其魂,赏亦不细矣!百余年间,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生为愍隶,死为转屍,以往况今,甚可悲伤。”班固这段伤感性的评述,正反映了食封制度日趋没落的状况。

这个正是历史上封君制度的转变可以看出始皇帝对封君制度是相当的抵触的,可是柴尺也让他打开了这个心结,对于这个君也就护在执着的。

不过刚才始皇帝戏称的一句采花君可是让众人大笑了起来,其实为了这个柴尺的方便,大秦甚至都要更改婚姻上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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