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绮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来,“那就麻烦盛律师了。”
“凌女士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既然接受了委托,那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他就应该尽自己所能打赢官司,最大程度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而且,他向来看不惯那些忘恩负义,抛妻弃子,仗着有点钱有点权就胡作非为的人。
他当初选择成为一名律师,不是主要为了挣多少多少钱,最主要的是为了伸张正义。
外界都传不是什么人都能请的动他的,想要让他接受委托很难。
而之所以请他作为代理律师难,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只帮助值得帮助的人。如果一个人不值得帮助,是做了坏事想要歪曲事实,逃过惩罚,亦或者是想要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即使对方给他一座金山银山他也不会接手对方的案子。
相反,遇到真正需要帮助,值得他帮助,而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的人,他甚至会愿意无偿帮助对方打赢官司。
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了,柳絮提供的证据也都在盛从宽手上了,盛从宽交代了一些事情后便不再逗留,离开了柳絮的住处。
盛从宽走后,叶轻染看向凌绮,说道,“有盛律师在,一定没有问题的,你只管在家安心养胎就好。”
盛从宽的能力她是见识过的,她相信盛从宽能够搞定这场官司。
“嗯,我相信盛律师。还有,谢谢你。”
找律师的事是柳絮忙活的,但是凌绮也知道柳絮是找上了叶轻染帮忙,才让盛从宽同意做她的代理律师。
否则,她怕是连盛从宽的人影都见不到。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而且,我很欣赏你决心独自养育孩子的勇气,你会是一个好母亲的。”
即使凌绮不是柳絮的表姐,她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在能力范围内也乐意帮忙的。
因为,凌绮值得她帮助。
闻言,凌绮脸上划过一抹笑容,接着她低头看向自己还未凸起的小腹,并抬手放了上去。
她温柔道,“这是我的孩子,他还没能看这世界一眼。我不想因为那个男人,随意剥夺了这个孩子的性命。
而且,这几年我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如今老天赐给了我一个孩子,尽管时机不太对,但是我依然想要选择珍惜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是这个孩子的母亲,亲生母亲。
叶轻染感慨道,“对啊,孩子是无辜的。只是,以后你要辛苦一些了。”
“照顾自己的孩子,再辛苦我也认了。”顿了下,她继续道,“就是因为知道独自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我才更要把属于我的财产拿到手。”
一半的财产怎么说也有个几千万,只要没有别的什么意外,那几千万完全够她把孩子养大,可以让她和孩子衣食无忧。
金钱方面不用上愁,她才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孩子,陪伴孩子之中。
许多女人离婚时选择打掉腹中的孩子,有一个原因就是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大,还有一个原因是担心带着孩子影响自己再婚。
打赢官司,前一个问题她就解决了。至于后一个问题,在她这里也不是问题,因为她不打算再婚了,想要一心陪着孩子长大。
不再婚倒不是她对查韧余情未了,而是她看透了感情,不想再爱了。
还有就是她觉得给孩子找一个不是真心疼爱孩子的后爸,倒不如她娘俩相依为命。
就算她给孩子找的后爸是真心疼爱她的孩子,可那个后爸也会更疼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人的本性,而她,难免也要把母爱分给其他孩子。
再说,万一她的孩子和再婚的男人所带的孩子不合,也是会引发一系列矛盾的,等等。
所以,还是让她独自把孩子养大吧,让她把母爱全部都给了自己腹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