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叔离开了博物馆,我说道:“我大概知道鹌鹑在这里是怎么找墓的了!我还是大意了,查县志查得不仔细,漏掉了细君公主和解忧公主过往,该死!我早该想到的。”
就在特柯斯朝着西走,有一座古城遗址,叫博斯坦遗址,这就是当年的乌孙王给细君公主建的城池,多说一句,如果没有细君公主可能便没有今日的特柯斯镇,换句话说,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建一城,这种爱当真是伟大,这种伟大的爱情延绵至今,也是一段佳话。
二叔说道:“你的意思是鹌鹑冲着细君公主墓去的?”
我摇摇头,说道:“不!细君公主墓早就被发现了,他没这个胆量,但退而求其次的事儿他有这个本事。”
车开出了大约十几公里,我看到了遗址,它在特克斯河北岸的河谷阶地上,南距特克斯河约200米。地势非常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古城内外已经被辟为果园,东侧和北侧的城墙已被作为果园围墙,西侧是农田。
这地方我第一次来,虽然只能隐约看到当年的遗址,更多的是现代人生活的痕迹,但从规模看,这城池非常巨大,倒是出乎了我的想象。我站在了残破的城墙之上,从高约五到七米的城墙往下看,一个长方形的城池地基尽收眼底。
我选了人少的地方慢慢地走着,我能体会到当年这个城的繁荣,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截城墙的不远处地面有红色的东西,我跳了下去,捡起来一看,细泥红陶片?!我简直有点太意外了,我拿起来细看,我天,当真是老东西,这......这地方不远处就是果园那,这文物碎片都落了一地,没人发现吗?
我沿着城墙继续走,我尽然发现了一些木屑,这木屑就埋在浅土层里,表面的木头还成块,底部的已经腐朽,西境太干燥了,木头能保存很久。以这个风化程度,至少年代可以追溯到唐朝去了。为了验证这一点,我将腐朽的木屑一小块取出,放入了嘴里,过滤掉灰尘,舌尖轻点在木屑心儿,那是一种厚重的年代感,和我的推测是一样的。
我取出杨姨奶给我的铲子,挖了几下,更多的发现就在眼前,一个碎了的瓮压在了木屑下面,里面尽然有一块骨头,看上去像是羊的脖子,用手轻轻一捏,碎成了渣儿。我都快震惊了,这骨头已经碳化了,这就是百年前的骨头,因为有瓮的碎片压着,土没有直接接触到,所以,没有成为肥料。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啊,可能是军士正在城墙根儿下吃饭,外面敌人进攻,一个士兵丢下了手中的羊肉骨头,匆忙迎战,这骨头恰好落进了一个瓮中。接着,城破了,重甲战马攻破了城市,眼前的土墙在重甲战马面前就是一层纸,土墙倒塌,瓮砸地稀碎,无数的重甲战马踏过,土墙变成了土泥。
一场大雨后,土泥成了小土堆,因为黏性很大,小土堆没有被雨水浇透,反而形成了一层厚实的泥壳儿,将下面的东西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只不过,这些东西可能还有文物价值,或者拿来当标本,经济价值是没有的。但这发现让人吃惊和意外。
二叔在不远处大声地喊我,我急忙跑过去,在一处城墙下,一个比车轮胎还大的圆形石磨盘就躺在土里,二叔的水已经浇过,表面一道道的沟壑显现了出来。
二叔嘿嘿笑道:“你说这东西摆在你叔叔家的小院儿里,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古色古香呢?”
我上前看了看,也是老东西,这东西碰到收藏磨盘的人手里,当真有点价值,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大点的石头,我说道:“别逗了,叔叔那地方已经下了拆迁令,这玩意费劲儿弄回去,也是别人铲车一铲子的事儿,还不如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