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后,我坐在沙发上,拿出卡片,逐字逐句仔细的阅读。
只见,这个卡片的开头赫然的写着“人体24小时生物钟表现对公安干警工作中各项影响”。
后面,就是正文。
凌晨一点,人体处于沉睡与浅睡交替状态,体内痛感神经系统极为敏锐。
因此,在该时间段执行抓捕任务较为适合。犯罪嫌疑人,易因拒捕而产生的身体痛苦而放弃抵抗。
凌晨两点,人体的肝脏正在极力的排毒,而其他器官工作相对缓慢。
因此,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爱警护警的要求,为了保证民警的身体健康。非极特殊情况,应保证民警在该时间段内,能够得到休息。
凌晨三点,人体的血液粘度最高,肌肉松弛,显乏力症状。
因此,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该时间段内,相对适合抓捕穷凶极恶及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
但同时,该时间段内执行抓捕任务,对民警的身体也有伤害。因此,需要统筹考虑。
凌晨四点,人体脑供血量最少,对事物的判断等思维能力相对迟缓,大脑中血液,难以支持进行复杂的逻辑思考及判断。
因此,时间段内是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间,最容易获得真实信息,工作中应充分利用。
清晨五点,人体肾脏分泌结束,进入浅睡多梦的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