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夜。虽已到四月,终究还是夜深露重,月色薄凉。再者,时近清明,空气里的潮湿凉意可想一般。昼夜之间,是这春日薄凉寡情的一面。
和武魅回来之后,谌北只作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依旧揉了揉武魅的发顶便让她走了。随着武魅离开轻轻合上门在这夜间的一声,整个依兰斋归于克制极简的冷清。
几株依兰花在案上独自幽然绽放,花瓣映着青花瓷瓶,冷清得自在。
谌北在床上坐了会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似乎只是凝视着那几株依兰花失神。失神着失神着,他无意识地抬头,便看见那书写着“依兰斋”的牌匾。几乎是理所当然且不可抑制地想起那个女人。
在黑暗中她伸出的皎洁一如这花瓣之纯白的手。
然而他只是远远地这样凝视着,连踱步靠近伸手去触碰触碰那株避世皎洁的依兰花的勇气都没有。向来,他于斋兰依,只能偷偷地暗暗地远望着,偷偷地暗暗地想着,然后假装偷偷地暗暗地忘记了,和当年的那些事情一起。
不知为何,耳畔蓦地回响起武魅刚才好奇的问话:“那茄萝姐姐呢?你喜欢她吗?不是爱情的那种喜欢。你说她对你很重要,又是为什么重要呢?”
他喜欢付茄萝吗?当然喜欢。她是自己最好的合作伙伴。因为有她在,很多事情自己都可以放心地托付。不仅为他省了不少力气,还没有伤及业绩,反而使得谌家的事业蒸蒸日上。
那茄萝呢?她喜欢自己吗?如果喜欢,是哪种喜欢?什么程度?
倘若这次他们面对的敌人真的强大到无法置死地而后生,谌家真的会大受打击、一蹶不振,茄萝她会怎么做?
谌北恍惚间忽然间觉得,有些这些年来自己从未细细思考过的问题,或许有必要在今晚上好好想清楚了。
谌北与付茄萝与五斋宅中的其他人不同。他们早年便相识,先做了朋友,之后付茄萝出了事,谌家也出了事,他们才互相依靠着走到一起,成为了彼此最可靠的合作伙伴和家人。
他们在一起经历过很多大大小小的起起落落,茄萝的疤痕,还有他的疤痕,彼此都看得清楚。并且也正是因为有对方的存在,这一路从泥泞地里摸爬滚打地出来了,走进了这个象征一定权贵极致的东观园五斋宅。
那么这一次,他们还会在一起经历这一场动荡吗?无论结果是输是赢。毕竟,无论是他,还是付茄萝,走到如今的地步,都已经没有什么好输的了,大不了丢个干净罢了。本来,就没有多不舍得。
尽管,自己私心里并不想茄萝在这场动荡前这般明智清醒地离开。尽管作为一名合格的了解对方的合作伙伴,谌北确信付茄萝有这样的危机预警意识和提前自保脱离的能力。但是作为彼此世上最后的亲人,谌北不想她走,这会让他觉得被抛下了。就像当年谌古抛下了他一样,甚至,和斋兰依当年拉了自己一把之后就把自己一个人留在茫茫黑夜里一样。
甚至,谌北在某个瞬间产生了把一步棋走死,大不了大家都不要活了。我说过的,茄萝,不要背叛我。我已经经不起任何的放弃和背叛了。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通向的只有毁灭。除非你想被我毁灭,否则就别在最后扔下我。
谌北不知道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了多久。等意识过来的时候,他疲惫地起身,去洗漱换了衣服,总算是清醒些了,却没有收拾收拾就上床睡了,而是信手拉开了某个藏酒的木柜子,随便拎了一坛子酒,也不看名字具体是什么,就披了件厚实的外套,换了双鞋出去了。
夜很静。五斋宅主宅部分又本来平时就没什么人。此刻,除了草丛下小虫的低鸣,也只有风吹过的声音了。所幸路边有灯。
谌北踩着一路连绵的犹如夜晚萤火的灯光,走了一会儿拐了个弯钻进了翠竹林里去。一直向前走,竹林间隐隐有雾气飘散,一直走到雾气拂过眉眼留下沁湿的潮气,才看见一张石桌与几张石凳。周围,雾气弥漫间看来,都是青翠得在夜雾月光中映衬得晶莹剔透、流转着神秘幽美的碧色光泽的竹子。轻轻阖上眼眸,耳畔是风吟与竹啸,簌簌作响,沁人心脾的寂静。
谌北提着酒在石凳上坐下了,开封便是仰头一口,然后把酒坛子搁在了石桌上,细细品味和咽下口中的酒液。
是竹叶酒,清新微冷的香气扑面而来,却让他想用它一醉方休。反正,这里也没有其他人,不用顾及什么所谓的谌家少主的富家公子的形象。尽管谌北自己其实十分不喜欢人醉酒之后的混态,但他的精神上似乎客观地需要着这种来自酒精的麻痹、短暂的愉悦,以及更为残忍的使他不得不更加清醒的酒醒后的痛苦。浑浑噩噩,实质上他活得和醉鬼也没什么两样。或许,他还比不上他们。至少有些醉鬼只是被酒精模糊了某些意识,却也恰恰更加鲜明了他们真正想要的东西,值得他们执着着不放手、宁愿攥紧在手里扎心地痛的东西。
而他,浑浑噩噩活了这么多年。如今快要有可能输个干净了,才想到考虑这个问题,还可笑地发现:其实意识不意识得到也没什么,反正——他没什么真的想要的。
或许是那些潜意识里真的想要的,因为曾经都已经痛快地失去了,所以没那么想要了。或者对于他来说太过沉重、奢侈和没有价值,于是又在潜意识里被先见性地从想要的东西里剔除了出去。
真讨厌,这酒虽说轻淡,回味竟然是甜的。这世界上最好喝的酒,应该是酸的、苦的、涩的、烧的。怎么能够是这种糖浆混水稍微尝试下得出最佳比例就能够得到的清甜味道呢?甜味的酒,虽然谌北在外面喝过不少,看似极为符合他放荡不羁的形象、颇为青睐,实际上最不喜欢。
在谌北看来,甜调的酒,是世上最难喝的酒。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甜调的酒,亦是最具有欺骗性的酒。它好上口,喝起来软绵绵得似是没有什么影响,后劲却不小。比起前两口就把食道都烈火燎原般地烧起来的白酒,甜酒就好像致命且会形成依赖性的□□,过分的温柔,也过分的虚伪,有着过分的欺骗性和过分的恶毒。
而这一切,都是由于甜这种虚伪而短暂的幸福感造成的。所以,谌北不喜欢甜,但却总以甜蜜的姿态对人。以此为理由,谌北类推得出,所谓的幸福不过是短暂虚晃的谎言罢了。故而,真的有没有那个东西并不重要。因为那种甜蜜的幸福,对他来说,远没有一杯白酒的放纵带来的短暂欢愉长久和可靠。
以前的谌北,和现在的谌北,都坚定不移地相信着自己这样的观点。
直到若干时间后,某个类似的夜晚里的以后的谌北,突然间发现这世界上其实还有一种咸味的酒。而那种酒,比他现在所讨厌的甜味的酒难喝百倍千倍。现在的自己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还没喝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