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叔,这些年都没见了,你跑到哪里去了?”
“你……你要啥子?你要啥我就给啥?”邓叔膝盖一软,跪在地上。
老七看着邓叔灵魂出窍的样子,苦笑一声,冷笑一声,轻轻拍了拍邓叔的肩膀:“我啥也不要,你不欠我什么,只是我欠朵玛的,还没还清。“
“啥?“邓叔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些年了,你们……还没有凑齐五十一个男人。“
老七摇摇头:“现在的嬷垭山寨,没有人敢再来了。我跟朵玛说好了,不害无辜人。“老七觉得自己很虚伪,但是又不得不虚伪,杀了五十个人,还奢谈什么无辜和有罪呐!但是不讲无辜和有罪,又何至于到现在才杀了五十个人,独独缺这最后一个?
邓叔愣愣地望着老七,就像当年那样愣了半晌,然后告诉老七:“这份孽,咱俩一人一半,你回去吧,这第五十一个,我来找。“
他找到的这个人,是自己的……我们姑且叫做毛脚女婿吧。说是毛脚女婿,但邓叔是绝对不同意自己唯一的女儿要嫁给王二这么个一穷二白的信客的。只是自家丫头偏偏就拗着和这穷小子好上了,当着他爹的面对王二好,拉拉扯扯眉来眼去。邓叔自从没了儿子之后,就格外惯着这个小丫头,所以丫头做的这些事儿,他真是看在眼里,闷在嘴里,急在心里。他拦不住,但是说真的,每当看到王二脚上那双露出脚趾头已经磨得看不出样子的鞋子,他总会想起老七的师傅,想起老七,想起那些跟王二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挣脚力糊口的小伙子。
于是丫头继续跟王二好着;
于是丫头终于告诉邓叔,自己想嫁人了;
于是换了身干净衣裳和一双干净鞋子的王二上了邓叔的门,结结巴巴,面红耳赤地说要提亲;
于是邓叔想了想,还是问王二:钱呢?你有多少钱?够糊口,但是够养家吗?
这些卖脚力的人怎么挣钱,能挣多少钱,邓叔太清楚了,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唯一的闺女一辈子废在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没明天的穷小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