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福觉得自己的爹娘给自己取得这个名字真是不错,有先见之明。苦了大半辈子,衣难御寒食不裹腹,一年上头都在苦苦地挣扎着求活,原本以为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唯一自豪的就是他成功地将三个儿子都养活了,成人了。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老了老了,这日子却突然一天好过一天了。原来的官儿被赶走了,来了些新的官儿,一切便都变了。
两年前,他家有了自己的土地,虽然是贷款跟官府买的,但这钱是没有利息的。税赋突然降到了一个很低的程度,徭役没有了,以前那些老百姓必须要自备粮草去修建的那些工程,现在都由官府包干,而且还有工钱。
每当农闲之余,这样的工程便会一个接着一个的上马,让他们这些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劳力去换一些现钱。
家里剩下的两个儿子如今都已经娶了媳妇,茅草屋换成了大瓦房,粮仓里屯满了粮食,余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充实过。
他觉得很幸福。
唯一的遗憾就是大儿子去当了兵,然后再也没有了消息,只怕是永远也回不来了。家里已经给他立了衣冠冢,等到以后从老二或者老三的孩子中过继一个过他,也好让他以后有人供奉香烟。
秋收已经结束了,两个儿子收拾行囊,又去了胶州那边。那里再修一个好大好大的海港,永远都在招募人工。要不是自己年纪大了,年轻的时候又太过辛劳,留下了一身的病根,也会跟着儿子一起去哪里挣钱。
新收的粮食都已经入了仓,就等着供销合作社的人上门来收了。今年的粮食价格比去年要好,听说是因为在打仗,所以粮食价格上涨了,今天可以多还十个银元的欠款,每每想到此处,余福就美滋滋儿的。
呆在家里,当然也不能吃闲饭,这在余福看来,简直就是不能容忍的事情。不过家里的事情,老婆子和两个儿媳妇便都能做好,实在用不着他,所以他背起了背篓,准备去山里采些金银花。
眼下正是金银花盛开的季节,这可是上好的药材,采回来晒干了,一斤能卖半个银元呢!距家不远的那个无名小山之上,生长着大片的金银花呢!眼下正是成熟的季节。如果完全采完,晒干后只怕会不只一斤,那可是半个银元呢!
喜滋滋地余福脚下生风,困挠了他多年的膝盖伤痛,似乎都不那么明显了。险峻的小道也不是阻碍,而是他独享那么大一片金银花的保障。
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鼻间香气莹绕,眼前白的,黄的一大片金银花海在他的眼中,就是一个个黄澄澄的铜元。靠外的那些,昨天他都采得差不多了,今天则要往内里多走一点了。
弯着身子钻进了树从之中,走了几步,他突然站住了。
茂密的树从之中,出现了一个大坑,他怔了一怔,他记得这里没有这样的大坑的,再向前行了几步,他突然看到了一个人倒伏在坑中,身下,大片的鲜血浸湿了周围的土地。血还没有变颜色,显然这人死的时间还不太长。
余福大叫一声,向后连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半晌,才爬了起来,连滚带爬地向着外面跑去。
“杀人啦,杀人啦!”他一路惨叫着,一路狂奔下山。
一个时辰之后,这个大坑边上已经站满了县里的捕快。
陶普蹲在死者的身边,这人面朝下躺在地上,腰上一刀是致命伤。而更让陶普皱起眉头的是这个人周边遗落的东西。
不用细看,陶普就知道这是盗墓用的。这里有一个古墓?
让人挪走了尸体,陶普便赫然看到此人的身下,竟然压着一块残缺不全的石碑。
显考李公讳景隆之墓。
嗯,这是一个叫李景隆的人的坟墓,这个人是什么来头?陶普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平头老百姓,否则这些盗墓贼不会盯上这里。
“头儿,这里头还有两个墓坑,还有死人!”茂密的丛林之中,传来了手下的呼喊之声。陶普心里头一沉,大步向着内里走去。
与外面的盗坑相比,内里的盗坑可就大多了,横七竖八的已经腐烂的棺木,白骨零散地丢落在地上,两个墓坑里,竟然死了三个人。
一下子出现了四个死者,这个案子可就大了去了。陶普的头皮不由一阵阵发麻,本来掘坟挖墓就是重罪,一旦抓到,便只有死路一条,所以这些盗墓贼都是一些亡命之徒,而能让这些亡命徒在这里火并,必然是在这里发现了大量的财货。
能大量地陪葬财宝的人,就绝对不是什么一般人。
这下子麻烦了!
陶普觉得自己捕头这个位子,有些岌岌可危了。
这些人,是真不好抓的。
又看了几个墓碑,果然,一个个都是姓李的。显然这是一个姓李的家族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