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意外,方律师她居然拒绝了这个案子,当事人可是一线男演员啊!我还指望‘美女律师接手当红男演员案件’的噱头,提升事务所知名度,看来是不成了。
方律师拒绝的原因也很简单:自己的经验不够,无法处这种高知名度的案子。所以,她主动选择了一个简单的案子练手,把男演员的案子让给了小黄去跟;
虽然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必须承认:她的判断很明智;
我看了看方律师的卷宗记录,她现在处理的案子确实平淡而简单;
第1份卷宗,是案情概述,描述如下:
‘受害人纪某(男,47岁)于20XX年5月13日清晨6点14分,在南山公园等人洽谈业务之时,被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1岁)使用枪械当场射杀。后于20XX年5月15日下午3点29分,警方成功抓获赵某,赵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嗯,很简单的案件经过,不过书写的格式和用词,很有很多地方不规范的,确实是个新人,以后有机会我帮她修改一下。
我又看了看第2份卷宗,是证人何某的证词,如下:
‘在20XX年5月13日早上,我去南山公园晨练。我看到老纪正坐在长椅上等我,这时我看到一个黑衣人骑着摩托车飞奔过来,掏出手枪冲着老纪开了好几枪,当场鲜血满地,然后就跑了。老纪则躺在血泊中,我当时都吓坏了,立刻报了警!’
哦,证人同时也是报案人啊。
我翻开第3份卷宗,是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自述口供记录,如下:
‘纪XX,他前前后后骗了我几十万,对!差不多有快50万了!那些钱我都是挪动公司的账目,等公司查出来我就是个死!姓纪的不承认也不肯还钱!那我没辙,我已经是个死,我死也要把他弄死....’
第4份卷宗,是证人询问口供记录,如下:
‘我和死者是朋友,也是合作伙伴。
为什么那么早去南山公园?是他约我去的,说有事要商量,结果.....哎!
对,当时除了我之外,周围没有其他人!可能是我们去的比较早吧。
反应?当然是吓坏了......’
嗯,剩余还有好几份卷宗,我就不看了,案件大致清楚了,应该没什么问题。
几天之后,案件正常开庭审理,因为前后事实清楚,似乎没什么悬念,嫌疑人赵某被判刑,案件结束。
我回到事务所后,方律师把整个案件的所有卷宗和记录,重新整理、修改了一下又交给我。按流程,我需要封存档案的。
我懒得再全部看一遍了,只是随便翻翻了。
这份是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记录,之前没看过,如下:
‘枪?是我从网上买来的***!不是真枪,不过射杀力也很强;
我杀人后就随手把枪给扔了!扔哪了!?忘了,随手扔了!我当时也很紧张,那么多细节记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