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此前听到大厅闹哄哄,她不敢下来。
现在安静之后,觉得可以继续玩闹,曹丽丽才蹑手蹑手过来看看的。
“老曹,工作归工作,生活还是要享受的,别让工作累坏了自己的身体。”
叶锋看了一眼曹丽丽,便转头对曹仲德道。
“我知道了。”
曹仲德虽然知道,这不过是一句客套话,却也不敢有任何的反驳。
加上现在心情放松下来。
觉得带着女儿跟着叶锋出门兜风也不错。
也就是他这样经历过风浪的人,心境才能转换如此快速。
换做普通人,只怕此时还没有缓过神来。
“狼宇,准备车子去。”
他连忙吩咐道。
“每天都沉迷在这种纸醉金迷和霓虹璀璨之中,你就不想换一种生活的情调吗!”
叶锋直直了要朝外去备车的狼宇,开口道:“在场的各位,有谁想去大排档撸串子吃啤酒的!”
其实,在海上明月阁这种豪华大酒店住着,叶锋反而不是很习惯。
他更加习惯呼吸着街头的空气,吃着串儿就啤酒的日子。
这是他很早以前就养成的喜好。
和人更多的接触,才能够感受人世间的冷暖。
距离前一次那种撸串的日子,叶锋感觉似乎过去了好几年。
和宋天舒结婚,失忆的这段日子,也就不提了。
好在眼下自己的情况逐步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等到记忆全部恢复,他就可以寻找自己失忆的原因了。
“叶先生,你真的要去那种地方吗!”
曹仲德微微一冷,不知所措。
因为,以叶锋这等年龄,按照常理而言,肯定是出身豪门或者富贵人家的孩子。
从小就享受过人间的顶级繁华。
应该更习惯于海上明月才对。
怎么会寻找那种地方的!
“难道,曹老板觉得,那些地方我去不得?”
叶锋看看对方说道。
“当然不是,叶先生不要介意,我只是觉得,那种地方,人多嘈杂又乱哄哄的,而且食物也未必干净的…”
曹仲德忙紧张解释。
“叶先生,我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老爸最喜欢那种烧烤摊子了,上个月,还带我去云省最大的夜市一条街逛了好几个小时呢!”
曹丽丽眼睛都弯成一条线,笑这说道。
“只可惜,我身边那些朋友们,都对那种地方非常不喜,每次和他们去总是嫌东嫌西的,我家世比他们好,我都没有说什么,他们这一个个的拿捏的样子,还真是让人反感!”
说着,曹丽丽脸上露出不快乐的表情来。
“没成想,老曹你居然也喜欢这去处。”
叶锋爽朗一笑。
没看出来,曹仲德和自己有相同的喜好。
本以为对方这等自恃身份的大商人,怎么也不会去那种小地方的。
“说实话,其实曹某小时候也是在农村生活过,这些年虽然拼搏出这番事业,但是心底,从来没有忘记过那段日子!”
曹仲德也是跟着大笑道:“咱们都是普通人,不能因为赚了一点钱,就忘记自己的根了,对吧,要说吃的东西,我也觉得排挡店不错!”
“身边的那些朋友都不怎么乐意。说那地方根本不是人待的,嫌地儿脏。
可是这些年,身边那些老哥们,病死的都好几个,就我还活得这般滋润,所以做人,快乐最重要,其他的,管他呢!”
“说得好,那咱,走起?”
“走!”
云省最热闹最有气氛的地方,自然便是处在城北开发区的那条夜市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