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馆中,常昊与玄奘杜祁两人商谈下一步计划发展。
而汤峪镇东边的江边宅邸中,同样有人正在议事。
不过比之常昊三人议事时的一团和睦,宅邸书房中的议事明显更加煞意浓重。
议事的两人,其中一人正是下午和常昊打过照面的赵明哲,此时正跪在地上,头颅低垂,额头处一片殷红,似乎是磕头磕破了皮肤。
而另一人,则端坐于房间临墙位置,身畔有婢女正在轻轻揉捏肩膀,好不自在,跟赵明哲的状态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向来无女不欢,祸害了不知道多少女子的赵明哲,却连正眼都不敢看婢女一眼。
即便对方身姿娇柔,一双巧手更是有着白玉如意的雅称,赵明哲仍旧不敢有半点歪门邪道心思。
原因很简单,正在被婢女揉捏肩头的那人,是他的父亲。
赵迎春神色淡然,浓眉之下一双小眼斜着打量赵明哲:“所以,你猜测那个不知道底细的外乡人,有可能是长安城来的户部大人物?”
“是……是。”
赵明哲仍旧垂着头,不敢与父亲对视。
正因为自幼在父亲跟前长大,他很清楚自家父亲是个怎样的性子。
若是放在往常,不管他做了什么事情,父亲都会一笑置之,丝毫不放在心上,但唯独有一点,他做的事情,不能影响到赵家。
这是父亲的底线,也是父亲定下的唯一一个规矩。
他第一次知道这个规矩的时候,才五岁。
当时父亲与长安城来的贵客在书房密谈,他完成了父亲安排的课业,便急匆匆跑去邀功,直接闯进了书房。
赵明哲记得很清楚,父亲和那位大人物见到他写的东西,都笑着称赞字写的漂亮,他那会儿还十分雀跃。
可那位大人物离开后,父亲却亲自打断了他的腿,定下了这样一个规矩。
“而你,却抢了对方的婢女,还逼的那婢女自寻短见?”
赵明哲身子一颤,弯腰磕头:“是。”
额头的伤口接触到地面,剧烈的刺痛感瞬间传遍全身,但赵明哲却好似感觉不到一般,丝毫不赶动弹。
赵迎春稍稍抬手,与主子心意相通的婢女立即停手,不留痕迹退后半步。
“砰!”
一声脆响骤然响起,原本摆在赵迎春手边的茶杯狠狠在赵明哲身边碎开。
茶水洒了一地,碎瓷四溅。
甚至还有两片碎瓷直接刺入赵明哲脸颊。
赵明哲一时吃痛,身子晃了晃,却仍旧保持着跪地磕头的模样。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养了你这么个蠢货。”
赵迎春轻哼了一声,语调一如既往的平淡:“若非当年你娘走时让我好好看护着你,否则我早就让你给她陪葬去了。”
赵迎春以头触地,不敢反驳。
他很清楚,父亲并不是开玩笑。
“不过,你倒也算是傻人有傻福。”
赵迎春轻轻拍手,门外立即有人敲门而入。
听着身后传来的脚步声,赵明哲却没有急着抬头。
他还在琢磨父亲这句话的意思。
傻人有傻福?
意思是,那个长安城来的家伙,并非户部大人物?
“赵爷,明哲少爷。”
那人进了门后,恭恭敬敬与房内两人打招呼。
赵迎春微微点头,继而开口道:“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