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锦安顿下来,留孟天枢吃了一顿晚饭——
酒尽席散,他再没有了耽搁的借口之后,孟天枢离开碎影小院,往戍南王府而去。
回到金陵已有几日,他竟一步家门都没有回过,也是一件新鲜事儿。
翌日晨起,南锦乔装打扮,化作一位俊俏公子哥的模样儿。
对镜自顾,总觉得不满意。
南锦抬手描眉,弃了翠宝描画的远山黛眉,而是粗粗添了两笔,眉峰平整,厚重色沉。
这一笔之差,她立刻变了样子。
从原来透着一股机灵劲儿的俊俏小公子,变成了‘老实可欺’的地主家傻儿子。
小翠宝忍俊不禁,捂着嘴巴偷笑:
“小姐,你这样子……太好笑了!”
“我说我是来做生意的,你看我这个面相,完全就六个字:人傻、钱多、速来~”
南锦一面说着,一边用手指涂抹宫粉,在脸上打着阴影和高光。原本精巧的鼻尖,因为光影变化,变得圆润,更衬相貌憨厚、老实。
泛白的长衫,革带配着金鱼袋,劲束腰身,袖口嵌着金丝莲纹。
一身富贵锦衣,一脸雍容福态。
最后,也是最最画龙点睛的一点——南锦在自己纤纤手指上,套了一个玉扳指,三个金戒指,暴发户的气质油然而生~
一出手,就知家底有木有呀!
“翠儿,走着~”
“是,公子!”
小翠宝掩唇笑着,穿红配金,脚上的绣鞋更是葱绿色的。
南锦坚信,地主家傻儿子身边的丫鬟,审美必然也高不到哪里去。
两个人一摇一摆,分花拂柳,踏院而出,把门外候着的荆禾,险些吓掉了马车。
“诶~又不是闺秀小姐,也不是病秧子,坐什么马车?”
“公子,那、那咱们走着去么?”
小翠宝觉得自己没事儿,就怕南锦走不动道。
在她印象中,小姐似乎并不需要腿,要什么招呼一声,有的是人伺候,长腿也许只是为了婀娜姿态的完整,作用性并不高。
“走着去,听起来真是个新鲜的主意……”
南锦叹笑一声。
她搓了一个榧子后,从巷子口立刻小跑出来两个轿夫,他们抬着竹辇子,殷勤笑着。
小翠宝看向这个毫无遮挡的竹辇,咕咚一声,咽下一大口唾沫。
……
招摇过市,天真烂漫。
金陵城很大,却也很小,不过半日功夫,茶坊饭庄酒楼便传开了——金陵来了一位有钱的公子哥儿,人傻钱多爱出风头,买东西不问价钱,怀揣巨款,一门心思想搞点生意做,回去在父亲地方长脸。只要恭维到位,出手阔绰!
不过小半日,锦公子走街过巷,已花出去近千两银子。
买了一堆破铜烂铁不说,还被人空手套白羊,宰成了猪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