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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这是个大肥羊啊,又一波血赚(两章合一4800字)第二更(2 / 2)

一个小角色罢了,能翻得起几分风浪。

男儿一诺千金重,他虽然不忌讳使用任何手段,但既然承诺了,那便要实现。

这是他的底线。

果然啊,杀人放火才是金腰带......

掠夺是发家致富的不二法门。

要是再来这么几只肥羊,他岂不是能原地起飞??

关在地牢内被西姆折磨了几天的奥尔森,听到要把他放出去的时候,眼泪都要流了出来。

太他娘的不容易了。

原本他没想给那么多,但是那个狗头人简直不是个东西。

想到这几天那个狗头对他做的那些不可描述的事,身体就一阵颤栗。

短短几天,他对西姆的仇恨,已经超出了罗伦一万倍啊一万倍!

如果可能,他甚至愿意一命换一命,当场锤爆对方的狗头!

到最后,支撑他活下去的意志,变成了他要复仇。

他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杂种踩死!!

对天灾军团,对罗伦的恨意,反而变得微不足道了......

废墟山谷。

西姆洋洋得意的看着从空间之门另一端,不断搬运着货物进入的人群。

一拉手中的铁链,被拴着脖子的奥尔森像是狗一样直接被牵过来。

“嘎嘎嘎,小崽子,没看出来,你家底还挺丰厚啊,什么时候孝敬孝敬伟大的西姆酋长?”

奥尔森目光羞愤欲死,尤其是在部下的注视中,更是让他的恨意倾尽三江之水也无法洗刷。

西姆见状也不以为意,这个贱兮兮的狗头人什么时候在意过他人的感受了。

“想要报仇?嘿嘿,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西姆酋长在迷失海域......咳咳,你别管什么地方,反正,伟大的西姆酋长,是无敌的。”

“也就是我人品高尚,今天你才能保住一命,要不然主人随手就踩死你了。”

“感谢我就不必要了,你以后要是念着我的好,就给我送个百八十吨黄金来就行了......”

“我一向喜欢朴素,黄金干净,纯洁,适合我这种高尚的人......”

奥尔森满脸麻木,似乎对这种不要脸的话已经习惯了。

但西姆口中的一个词,让他眼中升起了光芒。

迷失海域......

这么多天来,西姆第一次提到这个地名。

奥尔森把这个名字死死的记在了心里,内心涌现出狂喜。

终于知道这个该死的杂种在哪了!

老子一定要复仇!!

奥尔森后来回去之后,立刻调派大军扬帆出海,前往跟无尽荒原背道而驰的迷失海域。

在长达数十年的过程中,一直在搜寻一个叫西姆酋长的狗头人......

直到某一天,他的高额悬赏被无数人接过之后,终于探听到无尽荒原有个西姆酋长,并且看到了画像。

那一刻,奥尔森口中鲜血狂喷。

那个低贱的狗头人,竟然骗了他几十年......

——

罗伦跟黑牢族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并没有急着出兵进攻恶魔术士。

而是在努力消化黑牢族带来的收益。

发动战争,是为了发展,他的目标一直很清晰。

琼斯向他承诺的60个施法者在第二天就抵达了辉月之城。

这些施法者都是4臂娜迦,全员白银。

罗伦也懒得收服,直接用恶魔转化,把这些娜迦转化成为了恶魔娜迦。

忠诚度满值之后,派遣他们前去造纸厂,学习魔法卷轴的制作技术。

魔法卷轴关系着未来辉月之城的发展方向,绝对不容懈怠。

有了这批施法者的加入之后,造纸厂压力大减,生产效率迅猛提高。

一时间,魔法卷轴的研究进度也开始大幅度加快。

虽然离罗伦要求的大规模生产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万事开头难,总归是个好的开始。

而固化在黑牢族中的空间之门,也让双方的交易开始快速升温。

地牢族有很多珍贵的矿石,之前没有人交换,他们也用不着那么多,就储存起来。

日积月累之下,他们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拥有了不菲的财富。

地牢族不是铁人,他们也有欲望,也希望过上好的生活。

但地牢族名声凶恶,向来被别的势力所抗拒。

哪怕同是地牢族,相互之间也很难产生信任。

所以对外开展贸易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事。

他们获取的食物和物资,大部分都是通过战争掠夺来的。

虽然能满足一部分需求,但是离满意还差得远。

双方展开贸易往来之后,辉月之城输入的商品立刻引起了地牢族的骚动。

此时拥有了能够自己选择想要购买什么物资的权利,这些藏在地下世界里的宅男,那颗骚动的心就忍不住了。

一个个拿出自己的积蓄,开始买买买。

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矿石兑换成各种物品。

旺盛的购买欲望甚至让辉月之城的商队不得不紧急赶往德克尔城采购物资。

其中又以辉月之城的烈酒最受欢迎,单此一项就赚取了大量利润。

一时间,地牢族对琼斯跟辉月之城开展交易的抱怨,神奇的消失了大半。

一个个纷纷表示真香,转头夸赞起对方的英明神武,有远见。

而辉月之城对黑牢族贸易简直就是单纯的经济掠夺,赚得实在是太多了。

珍贵的矿石像是米一样,罗伦大为感慨,这些家伙到底积攒了多少年的财富?

从黑牢族得到的矿石,一部分储存起来,一部分运送到武器部锻造成武器。

锻造成武器的那部分,回过头,再售卖给地牢族。

这样一次就能赚两份钱......

对于地牢族来说也很开心,他们手中的矿石有些几十年都没动过了。

身处地底,无法跟外界交易,内部互换又不值钱。

能用这些对他们来说十分鸡肋的东西换取大量烈酒和精致的武器,这可太爽了。

虽然价格不便宜,但是没办法,谁让对方是独家买卖呢。

一时间,一些地牢族为了买更高的装备和更多的烈酒,竟然开始主动在地下世界内去寻找和挖掘矿石......

罗伦到后面也有些绷不住了。

他怎么都也没想到,竟然能这么快就通过经济把黑牢族牢牢地绑在了辉月之城的战车上。

时间流逝飞快,转眼间几天过去了。

8月17号。

罗伦今天一大早就得到了一个让他心情愉快的消息。

几天前去往迷雾山脉的亚斯,带着3000野蛮人大军归来了。

这是亚斯第二次从迷雾山脉中带回野蛮人。

而这个数量,让他极为满意。

要是他手下都有这个本事,他还要操什么心,每天坐着等辉月之城扩张就行了......

那些空闲的狂暴棕熊,立刻有了去处。

罗伦没有犹豫,当即消耗八十多万灵魂之力,把全部的狂暴棕熊转职成为了怒熊骑兵。

如此一来,他手中的怒熊骑兵总数,达到了夸张的2400人。

其中近400人为黄金,剩下的两千全部为白银。

能跟怒熊骑兵相提并论的黑暗血骑总数则是2000人。

外加上4000多恶魔黄蜂,和1000多半兽人军团。

粗略的估算下来,辉月之城的总兵力已经接近了1万大关。

而这一万军队中,有近百位白金级强者和两位超凡坐镇。

罗伦盘算出这个数据之后,不由一阵失神......

“不知不觉中,辉月之城已经成长到这种高度了吗?”

而且只要再完成恶魔蜂后的超凡之证任务,那么辉月之城的超凡数量就能增加到三个。

三个!!

再给他一段时间发育。

或许。

北境最强城市的地位就要从德克尔城易主了。

他恍惚间,已经隐隐看到,辉月之城雄踞无尽荒原的壮观场景了。

内心对此充满了期待......

辉月之城,终将崛起。

没有谁,能挡住他前进的步伐。

谁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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