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心上人在那里装斯文禽兽,范晓彬歪头看了看,憋着笑认同点头道:“嗯,有点,不过,要书生气干什么呢?”
叶新搔了一把飘逸的头发,目光看向远处,悠然的一叹,模样要多骚包就有多骚包:“唉,这就是成名的代价,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都要乔装打扮一番。”
看着在镜子前左顾右盼的叶新,范晓彬不禁好笑的嗔怪道:“臭美。”
“这叫注重仪容。”
“臭美就臭美,还找借口。”范晓彬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便催促道:“叶新,快点去吃饭啦,中午还要陪我逛街呢,再耽误耽误就没有时间了,我要买好多东西呢!”
“收到!出发!”
说着,叶新笑呵呵的搂着范晓彬的小蛮腰,就出门而去。
范晓彬今天穿着黑色的高跟鞋,黑色的短裙,短裙底下是黑色的打底裤,一双美腿包裹的严严实实。
上身穿着一间白色t恤衫,胸前印着蜡笔小新的卡通头像,外面穿着一件带拉锁的风衣,颜色介于浅绿和浅蓝之间。
肩膀斜挎着红色的小包,手指甲也全都涂上了红色指甲油,一头波浪卷的长发也染成了棕黄色。
整体造型看上去邻家又新潮,再加上笑起来时候的一浅一深两个小酒窝,显得尤为可爱美丽。
而叶新就简单多了,一副黑框镜架,一指半长的中短发,前端打了点发蜡固定翘着,鬓角和嘴角都刮得干干净净。
脚下一双白色平板鞋,腿上洗得发白颜色的牛仔裤,身上是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也是一件印有蜡笔小新头像的t恤衫。
这种t恤衫不分男女,范晓彬当初买了两件……
两人,一个可爱娇俏,一个帅气潇洒,回头率还是蛮高的。还好叶新易容术不俗,将两人都化妆成默默无闻的小角色,没人认识,可以肆意的享受属于普通人的美好生活,吃饭、逛街、手牵手压马路。
“前些天去长水街的时候,看到有一家卖手工鞋子的小店,有一双蓝色的高跟鞋,好漂亮哦,不过要价一万四千二百多,贵死了,老板不肯便宜卖,我就没舍得买。不过那双高跟鞋,真的很漂亮呢,跟只有五公分,穿上去也很合脚。”
“那就买呀,贵点算什么,又不是没钱,你老公我现在是富豪,是土鳖,使劲砍就是了。”
范晓彬嘟嘴说,一副精打细算的女人模样:“人家舍不得嘛,一万四千二百多哎,都能买一双国际名牌了。”
翻翻白眼,叶新大手一挥做出了决定,道:“买了!如今哥穷的只剩钱了!”
心上人给自己这么大方,范晓彬双眼闪亮,心中暖暖,不过嘴上却说道:“那也不能大手大脚花钱啊,你独立后肯定要建工作室,正要发展,还要投资拍电视剧、电影,不能浪费。再说了,那双高跟鞋也就是好看一点,其实质地不算好,买了不划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