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一轮红日迎着清风,徐徐升起。
绚烂的霞光照耀在北大屯深邃的黑土地上,洒落一层金色的光辉,令整座村庄都透着那么一股钟灵之气。
远观之下,更有炊烟袅袅,有山歌飘渺,宛若画境。
刘老三一大清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快速的穿衣,洗漱,生火,做饭。
在这如画般的小山村里,如此勤快的人不在少数,但大多都是被生活所迫,像刘老三这样刚起床脸上就洋溢着兴奋笑意的,却实在不多。
要说原因,很简单。
因为前段日子,他终于正式通过了审查,加入了独立纵队组建的民兵预备队!
自此以后,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民兵队员了!
独立纵队在南满扎根的时间不长,但却威名远扬,但凡是有点血性的汉子,无不以加入独立纵队为荣。
抗击敌寇,保家卫国,在大多东北汉子看来,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
虽说刘老三无儿无女,父母也早早就离世了,于他这个老光棍而言,光宗耀祖有个屁用啊!
但他就是觉得光荣,觉得人生变得充实了起来,自此便有了一个能为之奋斗的目标,人生不再像是一潭死水一般,只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
每个人对于生活的追求不同,在刘老三看来,现在这一切,就已经足够了。
随便和了点杂粮糊糊,一碗热腾腾的稀粥下肚,再吃上一口民兵队发放的饼干,美好的日子这就开始了。
早餐虽不算丰盛,但刘老三却觉得很满足。
院外有人走过,冲刘老三打招呼:
“刘老三,赶快吃,马上就要开始训练啦!可别耽误了!”
那也是一个北大屯的村民,刘老三的老乡,同样加入了民兵队。
而刘老三之所以每天起床都这么兴奋,加入民兵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在每天训练的时候,他可以打枪了。
对于一个处在生活底层的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枪可是个稀罕玩意,只在乡绅地主家才见过。
就连世代狩猎的猎户,都不见得能搞来一把。
而他现在却可以天天摸,天天练,骨子里的血性得到满足,不开心才怪呢。
“来了来了,马上就去!”
刘老三胡乱的应付了一声,连忙放下手里的碗筷,随意抹了把嘴,这就准备快步跟上,去后山参加晨训。
这时,远方有脚步声传来,急匆匆的,与刘老三家的距离渐行渐近。
同时,还有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边跑边喊道:
“三叔!三叔你在家么?!”
刘老三刚刚抬起右脚跨出院门,听到这声音后硬生生又停了下来。
这声音很熟悉,虽不常听到,但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是令他很快就分辨了出来,这是他侄子的声音。
刘老三很疑惑,目光中闪过一丝错愕。
印象里,他这个侄子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北大屯了,自从刘老三的二哥死后,这个侄子就去了北边的县城,宛若人间蒸发了一般,就连逢年过节,都难得见上一面,具体在县城干什么的也不知道。
不过刘老三前段时间听人说起过,好像见他和二鬼子混在一起,不知在做什么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