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2)

昏暗安静的楼道内,穿着白T恤的青年默不作声地摸上了左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手指轻轻地拨动。

连奚目不斜视地看着眼前的人,他双指捏紧,正要发力,将那铃铛拨响!

忽然!

“叮咚——”

连奚一愣,刷的扭头,看向电梯门。

电梯里洒亮的白炽灯光哗的一下,一泻而下,照亮楼道。

门内,小矮子室友一只手插进口袋,一只手拿着快递盒。苏骄看到连奚,惊讶道:“你开门接我?这么客气!”说着,他走出电梯。

连奚嘴唇翕动,余光里瞧见流浪的魂魄与这苏骄擦肩而过,进了电梯。

苏骄:“不过话说回来,那个……那个连奚啊,你怎么知道我要回来的?”

电梯门在苏骄身后关上。

合拢的缝隙里,流浪歪着头,朝连奚露出一个扭曲的笑。

连奚双目一眯,看向苏骄:“我正好要出门。”

“不是欢迎我啊……”嘀咕了一句,苏骄问道:“你出去干嘛?”

连奚:“有事!”

飞快地丢下这句话,连奚飞快地跑到电梯口,按下电梯。眼看流浪坐的那班电梯已经抵达一楼,等了五六秒,连奚才等到另一班。他赶紧进电梯,急匆匆地来到一楼。

大步跑出单元门,四处张望。

……

找到了!

只见一个穿着西装、步履蹒跚的男人正低着头,缓缓地向小区门口走去。

他的步子慢极了,两腿僵硬。

但是他横冲直撞,好像没看到身旁道路上有人开车,也不知道自己经常一脚踩进花坛里。这种目中无人的走法,果不其然,让他撞上了一个听音乐跑步的小姑娘。

小姑娘冷不丁地被撞了一下,差点跌倒。她骂道:“有病……”声音骤然停住,她左右看了看,竟然看不到一个人,顿时后背发凉:“什么鬼东西啊,人呢……”

心里害怕,小姑娘赶紧跑了。

流浪被她一撞,却终于有了点生气。他伸手去抓小姑娘的衣服:“你还没给我道歉。”

小姑娘却已经跑远了。

流浪愣了下,赶忙追上去。可是他四肢僵硬,哪怕跑步,也比正常人慢了许多。他的眼中只有那个跑远了的小姑娘,眼看即将撞上一个出门买菜的老爷爷,连奚立即抬起左手,晃动铃铛。

“不想他死就别乱动!”

手腕倏地停住,连奚转首看向来人。

只见小矮子室友站在他身后。

两人对视一眼。

苏骄目光凝肃地看向流浪渐渐远去的背影。

“这他妈居然还是活的!”

***

夕阳西下,漫天绚烂的晚霞下,两个俊秀的年轻小伙蹲在路边树荫下,一人拿着一杯肯德基可乐,眼睛滴溜溜地看着马路对面的人。

路过的行人时不时回头看他们两眼。

第一眼是看两人长得还挺俊。

第二眼是看没事蹲在路边喝可乐还乱看,肯定不是好人!

流浪的魂魄在对面路上缓慢地走着。

别人看不见他,但是却能碰到他。那些被他“撞”了的人根本没法生气,只感觉毛骨悚然:任谁被空气撞了,都会头皮发麻。然而流浪能做的,也仅限于“撞”人了。

他就一直这么浑浑噩噩地走着,大多数时间是不清醒的,偶尔有点精气神,很快又被人撞得麻木起来。

“再次认识一下,苏骄,从山东那块来的,你懂的。”

连奚:“……”

我不懂!

苏骄挤眉弄眼:“兄台好胆量,在苏城扎根住下了,不想着换个城市住住?”

连奚心头一动,故作镇定地反问:“我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住?”

苏骄一愣:“苏城这什么鬼地方,你不知道?”

连奚语气平静:“还好吧。”

苏骄:“……”

“给大佬跪了!”苏骄一边嗦可乐,一边吐槽:“唉,我当初考上苏城大学的研究生,可给我难过死了。我这个专业,苏城大学排名很高,我也比较有把握。但真要来苏城,我还有点怵。”

连奚一边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一边悄咪咪伸长了耳朵。

谁料苏骄话锋一转:“对了兄弟,这个家伙你认识?”

连奚:“……”

你们这些人都什么心态!

每次吃瓜都吃到一半!

能把瓜吃完再说话吗!!!

心里骂骂咧咧了一大片,连奚却神色平静。他看向马路对面的流浪,摇摇头:“不算认识。”

苏骄砸吧嘴:“这不好办啊。你知道他这是什么情况吧。”

“大概清楚。”

“刚才我要是不阻止你,你想怎么办。”

连奚垂目看了眼手腕上的铃铛,淡淡道:“摇它。”

苏骄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他手腕上那散发着古朴气息的青铜铃铛。

这世上能人异士很多,大多都是子承父业,或者一脉单传,几百上千年悄悄地传承下去。像他这一派广收天下徒的才是极少数。他早在刚搬家的时候就看到了连奚手腕上戴的这个青铜铃铛,但他根本没认出是个法器,也没当回事。

不过不认识,也不要紧。

大多法器,都是杀器。

苏骄:“你这朋友还有的救!”

连奚:“不是朋友。”

话音落下,连奚把喝完的可乐杯扔进垃圾桶,拍拍裤子,站了起来。

苏骄:“???”

苏骄:“有办法啦?”

连奚:“什么办法?”

苏骄:“那你站起来干嘛?”不继续盯着了?

连奚声音平静,目光放远:“七点半了,回家直播。”

苏骄:“……”

***

连奚的直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十二点。

他坐在电脑前,安安静静地打游戏。十二点一到,他跟直播间仅有的三个活人说了再见,直接下播。

他推开房门想去厨房倒点水,门一开……

连奚:“……”

只见小矮子室友站在门前,幽幽地看他:“一条人命,真不管啦?”

连奚:“……”

无语地走进厨房倒了杯水,出来时,室友正在叹气:“唉,我终于懂了你们苏城人是怎么过日子的了。只要不管,就肯定不会被那俩家伙发现!还能这么玩,学到了!”

连奚:“……”

你说是就是吧。

顺便我知道你不会继续告诉我“那俩家伙”是哪俩家伙的,你就当我知道吧。

苏骄看他虽然不说话,但是也没走,于是继续道:“我记得袁枚的《子不语》里记载过这类情况。”

连奚:“《随园琐记》?”

苏骄惊讶道:“你知道?!”

连奚点了点头。

袁枚在《子不语·随园琐记》里讲过自己一个亲身经历。

以前他不相信世上有鬼,也不信人有三魂七魄,但是某一天,他突然病重高烧。迷迷糊糊间,他感觉床上有六七人“纵横杂卧”,一个个哭哭啼啼地摇晃他,想将他摇醒。他的高烧退一点,人就少一点;等高烧退完了,这些人也全没了。

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这几人就是他的三魂七魄。

连奚:“阴阳有隔,普通人见不到鬼,也碰不到它们。但流浪……也就是那个男人,他的魂魄,普通人看不见,却能碰到。”

苏骄:“对,因为他还没死,他身上还有阳间的气息!”顿了顿,他道:“但是魂魄离体越久,想回去就越难,要是离体七七四十九个时辰,就真的死了。我们得快点了。你这朋友住哪儿?”

连奚:“我和他不是朋友。”

“哦对对对,又忘了。那他住哪儿?”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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