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小蝉拿着簪子回了屋,光线一暗,那颗珠子倒亮了起来,发出熠熠光彩。
夜明珠。三个字一下从秋小蝉的脑里蹦了出来。
这得多贵重呀!秋小蝉赶紧把金簪放回盒子,还用眼往门外张望一番,确定没人看见了,才松口气。
卖身钱!又有三个字从秋小蝉脑里蹦出来。
秋小蝉呸了三声,然后有点发愁,这么贵重的东西,跟烫手山芋一样,自己到底放哪儿,那颗珠子到底值不值钱且不论,光那只簪子至少就要用五六钱的金子,五六钱金子在她家,当然应该在整个小怀镇,九成九的家里都算是非常贵重的物品了。
床头倒有个小暗格,只是没有锁,秋小蝉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存放,只好先放那暗格里,然后用枕头挡着。
放好金簪子,秋小蝉想到头上那只木簪子,她拨下来一看,和那只金簪子一模一样,连大小都是一样,区别只不过是材质不同而已,那只是金的,这只是木头的。
秋小蝉不知道这枝木簪子是金簪子的赠品,还是沈彦自己雕的,如果真如沈彦所讲是他自己雕的,那他花了一下午时间是给自己做簪子,那真是太有心了,一只贵的,一只亲手做的。
秋小蝉想这算不算是爱情,如果算,那这爱情来得太突然了,沈彦也太会撩了,浪漫得让人心怦怦直跳。
秋小蝉正各种乱想,秋二娘回来了,手里挎篮子,进门把篮子一放道:“蝉儿,快来看。”
秋小蝉走过去一看,十几只毛绒绒的小鸡崽,跌跌撞撞的,可爱死了。
秋二娘找来箩筐,翻了些做衣服剩下的布碎垫下面,然后把鸡崽放进去,秋小蝉也跟着一起抓,每抓一只都要拿在手里玩一会儿,秋二娘便道:“这次运气好,16个蛋,出了14个鸡崽,居然有10只是母鸡崽。”
秋小蝉当然明白养大了就有10只鸡可以生蛋,鸡蛋在这个年代可算是个好东西,秋小蝉开心的不是10只可以下蛋,而是这10只鸡养大因为会生蛋,轻易就不会被宰杀。
秋二娘也是边抓边摸,秋小蝉觉得那一抓一摸,比摸自己还有感情,秋二娘把小公鸡崽嫌弃地刨到一边道:“这10只喂精细点,三五个月就可下蛋了。”
“好,娘,这哥哥妹妹都是要一视同仁的,不能重女轻男。”秋小蝉摸着那4只被秋二娘嫌弃的公鸡崽,秋二娘把小鸡崽放好,担心秋二一个人,又急急忙忙走了。
秋小蝉可是个懒人,秋二娘走后用糠拌了菜叶把两只老母鸡和小鸡崽喂了,当然小鸡崽的菜叶,她切得快成菜叶末了。就坐在院子里在小本本上画画写写,临近中午做了饭,中午美美睡了一觉,下午洗了个头,一直到做晚饭做好了,棍子和麻雀都回来了,沈彦才回来了。
棍子和麻雀对秋小蝉烧的鸡那是赞口不绝,秋小蝉自己也认为在这么少的调料下,能烧出这样的味道,真是值得赞了,而野鸡就算肥大,那比起家鸡也瘦小得多。
一碗红烧野鸡就在秋小蝉、棍子、麻雀三人几筷子之下,也没多少了。
好在沈彦比较喜欢秋小蝉做的青菜豆腐,也没动那只鸡,秋二娘虽然不高兴,也不会和秋二抢在他们眼里只算得上孩子的鸡吃。
秋小蝉翻到最后一块鸡时,就把目光落到那三只鸡身上,两只老母鸡当然是别肖想的,所以秋小蝉渴望的目光只能落到了那只唯一的大公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