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在勇士训练馆附近的高档公寓楼买了十间公寓,至于为什么没有将整栋楼全都买下了?
弗兰克表示他太穷了,还需要继续努力挣钱,居然区区一栋楼就严重超出了他钞能力的范围,看来他的赚钱大计任重道远啊。
球队中的老将们要么都在奥克兰或者旧金山买了房,或者租了房,并不需要这公寓,因此公寓中住着的大多是今年的那几名新秀,嗯,都是单身狗,有对象的谁住这儿啊!
而这其中最令人意外的是,李为思居然也住了进来。
当然惊讶的点不在李为思是单身狗身上,而是李为思本就是旧金山人,家就在旧金山,开车依旧半个小时的距离,根本没必要住公寓。
可李为思还是主动提出,要求分配一间公寓,对于这点子要求,弗兰克自然不会拒绝。
和其他新秀因为钱不同,李为思并不是因为钱,他可是几个新秀中合同最大的,更何况李为思本身对钱根本没兴趣,是真没兴趣,不是装13,他的工资都是由他母亲来打理的,他自己根本不碰钱,想买什么直接刷卡就行了。
李为思之所以选择公寓,更多的是出于节省时间考虑的,在训练馆附近,他可以不让李为国来接送他,每天跑步就可以到达训练馆。
只是,李为思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个如同宿舍的公寓楼,又住着一群精力旺盛的年轻小伙,这些人可不是个好邻居。
因此,在住进来之后,他就饱受隔壁每夜“857”的喧嚣,与邻居们在深夜进行进行从“684”到“687”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噪音的摧残。
在经过李为思的一再抗议之后,邻居们这才有所收敛,让李为思有了喘息之机。
这天下午,李为思像往常一样,从训练馆回到公寓,回来之后,并没有立刻休息,而是一边做着瑜伽,对身体进行拉伸,一边在面前摆了本尤瓦尔赫拉利所著的《人类简史》,认真的看着。
他很喜欢其中的观点:历史告诉我们,极少数人在做些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
李为思深以为然,而自己的努力,显然让他摆脱了跳水耕田的束缚,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高兴的事呢?
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敲门声很粗暴,没有丝毫的礼貌。
将腿搭在脖子上的李为思皱了皱眉头,开口喊道:“等等!”
大概过了几分钟,李为思做完了这组动作,终于起身,打开了房门,门外站着的,正是局促不安的罗德曼。
“你来做什么?”
“能不在走廊说么?”
虽然有些抗拒,不过李为思还是在无奈之下闪身,让罗德曼进入到他的房间。
罗德曼瞥了一圈房间,干净整洁好多书,这哪是运动员住的房子?分明是一个好好学生的房间才对。
一个没有发黄臭袜子、随处乱扔的球衣的房间,总让罗德曼显得有些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