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回来,李为思持球缓缓过半场,显然开始有意的放慢节奏,落入阵地进攻。
观察了一阵后,李为思还是招手叫了马龙来打挡拆,这是阵地战中,勇士队使用最多的战术。
战术用的多,自然会被其他球队教练研究,可一直在用,还有效,就说明其他球队的教练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来破解。
马龙强壮的身体将斯科特挡了个严实,当斯科特反应过来,李为思早已绕过马龙朝内线杀进去了。
贾巴尔的天赋毋庸置疑,身高臂长、跳得高速度快、包括身体的协调性都是历史级别的,否则,也不可能支撑他打20个赛季,拿到NBA历史第一的得分记录。
但此时的贾巴尔毕竟已经39岁了,脚步相比于年轻时候已经满了很多,即便此时,他也做了减重等方式,但依然再无法曾经的自己,也无法追上现在的李为思。
李为思在摆脱了斯科特后,面对扑过来的贾巴尔,一个拜佛,甚至只是做了拜佛的前戏,直了下身子,骗到了贾巴尔的重心后,再次启动,便成功突破了贾巴尔的防守,上篮得手。
进球后,勇士队四人快速向后场退防,这速度比他们进攻时要快得多。
还有一人就是罗德曼了,他被留在了前场,负责干扰对方的发球,组织湖人的快攻,罗德曼的任务,才是重中之重。
在没有进球时,罗德曼需要拼抢前场篮板,扰乱对方的快攻部署,当球进了时,他又需要第一时间干扰发球人的发球。
按理说,冲抢前场篮板马龙甚至是史密斯,都比罗德曼更适合,但二人的速度不如罗德曼,而且还需要两人留存更多的体力,来做其他事,因此,这件事就落在了罗德曼的头上。
面对再次肩负重任,罗德曼十分的兴奋,他不怕担子重,就怕得不到别人的重视,此刻的他面对身高臂展远高于他的贾巴尔,罗德曼一点都不怵,连续地在贾巴尔面前蹦蹦跳跳,双手来回晃动,干扰贾巴尔的发球。
当然,罗德曼的这些举动根本给贾巴尔造成不了太多烦恼,一个假动作,声东击西,就将球传到了魔术师约翰逊的手中。
而罗德曼见球已经发出,立刻扔下贾巴尔,朝约翰逊跑来,主动干扰约翰逊的运球和传球。
当然,指望这样就能从约翰逊手中抢到球,那真是想瞎了心了。
不过,就这么片刻的功夫,足以让勇士队的队员们跑回到己方的半场,至少阻止湖人队的这次快攻的目的,是办到了。
湖人队的阵地战相较于他那惊世骇俗的快攻来说,威力无疑小了许多,但这并不能说明湖人的的阵地战就很垃圾。
相较于眼花缭乱的快攻,湖人队的阵地战战术,相当的简单直接,最常用的就是单打。
这也不奇怪,放着贾巴尔、约翰逊、沃西等等一众好手,不单打岂不是浪费了么?
难道真要像另一个时空中,勇士王朝时期,放着小帅和小学生两个历史级别的持球手不用,非要让他们打什么传切?同时让“追蛋”弧顶持球,在线发牌?干嘛呢这是?
简单直接点不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