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风驰电掣,带着漫天飞舞的血箭飞奔。
调转马头,辉骑惊奇的发现,对面还有三十多人。
他们斗志昂扬,同仇敌忾,丝毫看不出重伤兵的表情。
丢人啊!
五百人杀一百多伤兵,一个照面还让他们活下这么多人,而且己方也死了几十人。
“杀辉狗!”
“杀贼!”
“杀!”
率先冲锋的却是三十多个宇骑。
一马当先的仍是汪伦。
战争,仍在继续。
宇骑淹没在敌群中,长刀凌厉,战马嘶鸣随着最后一个宇骑落马,战场安静了。
辉军被宇骑视死如归的气势震撼了,他们盯着死尸低头不语。
这样的对手值得尊重,也值得重视。
他们一百多伤兵冲锋,却杀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大宇有这样的骑兵,为什么那些大人们却说他们是绵羊,任人宰杀而毫无反抗之力?
辉兵顿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追!”
忽禄夹没时间感慨,他迅速率军追击。
战马留下的痕迹非常明显,跟着马蹄印准能追到。
追了一会儿,全体辉兵停在一个岔路口。
按马蹄印判断,宇骑应该沿这条路逃走了。
可这是条送死的路啊!
他们会一头扎进占领区中心。
难道他们想故伎重演,再次钻进我军腹地,声东击西,把追兵引过去?
魂图城的事历历在目,忽禄夹举棋不定。
“大人,会不会是宇军故布疑兵,遣伤兵走这条路,主力军故意掩盖马蹄印,朝前逃窜?”
忽禄夹吃不准,但他不想两次吃同样的亏。
他沉思良久,决定兵分两路。
命副将率五百骑沿岔路追,自己往前追,并派出一百多斥候,寻找宇骑的踪迹。
辉兵分头追击,副将却走得最慢,他刚刚见识了宇骑的坚韧,若是追的紧话,被反噬就得不偿失了。
相比功劳,命精贵的多了。
忽禄夹率军追击,追了好久也没有见到一个宇骑。
斥候回来禀报,找不到宇骑踪迹。
怪事?
他们钻到地缝里了?
六天了。
罗亚平站在锦胜寨前欲哭无泪。
大宇兵太顽强了。
六天不停的进攻,锦胜寨仍屹立自己面前。
似乎伸手可触,却又显得那么遥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此。
他大大小小的战斗打过几十场,就没有见过这么难缠的堡寨。
不过庆幸的是,胡启凡没有下令杀他的头。
这两天又有了新情况,数百大宇骑兵不断在他们周围盘旋,只要他派兵迎击,宇骑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然而,只要辉兵退回来,他们又会盘旋在辉营周围,就和餐桌上的苍蝇一样,让他不厌其烦,却又无可奈何。
他气不忿,曾派一千骑兵追击,回来却不到五百。
遇伏了。
罗亚平清楚,宇军下一步肯定有动作。
至于是什么动作,他还想不到。
与此同时,胡启凡将手中的茶杯狠狠摔在地上,连声骂道:“饭桶!全都是饭桶!”
吓得禀报的斥候和周围的将官噤若寒蝉,低着头一声不吭。
这是主帅发脾气时,署下的标准姿势。
胡启凡摆摆手,所有人忙退出大帐。
还好,今天没责罚。
“后悔啊,但凡当初自己多个心眼,也不至于成如今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