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出刀来,我接连后退了几步,坐倒在沙发上,才发觉额头背心都是冷汗。
在末世发生的第七天,我第一次杀掉了一只丧尸,也是第一次对活下去,燃起了信心!
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环视了一遍屋子,用沙发坐垫擦去刀身上的血迹,转身打开了房门。
楼道里静悄悄的,我沿着楼梯往上走,很意外的没有碰到一只丧尸,爬到三十七楼的楼顶天台,萧瑟的魔都城就这样展现在了眼前。
末日发生仅仅七天,作为拥有人口二千四百多万的国际大都市,它外表看起来似乎还没有什么变化,高楼林立,户外超大的广告牌依然鲜艳夺目。
但我知道没有了人,这座挥卷宏大的超级城市,逐渐荒凉以至于最终废墟化,只是时间的问题。
太阳已经落到了城市的天际线下,暮色苍茫中,六七条马路外的一栋高楼上,突然亮起了火光。
我心中一动,跟着大喜,太好了,还有活人!
七天下来,意外的火灾早已燃烧干净,这时的大火自然是人为生起的,目的多半是联系残存的幸存者。我心说:“就是嘛,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活着。”
能找到几个同伴,大家抱团取暖,自然要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得多,我心中开始盘算,明天怎么通过大街小巷,去到那栋楼上。
我一边想着,下了天台,我上来的时候,发现三十一层的3102房,是这个单元唯一房门打开的屋子,我今晚可以在那儿过夜。
来到门前,我把防盗门大大敞开,自己抓着刀慢慢进去,房门不关,如果屋子里有三只以上的丧尸,我立马转身逃出。
三十一层的高楼上,马路上的尸嚎声传不上来,屋里一团死寂,安静得可怕。
我几间屋子看了一遍,确定屋里没有一个“人”,这才关上防盗门,走进厨房。
电已经断了,煤气管道里还有些许残余的煤气,不过一锅水没有烧开,气就耗光了。
我只好找来两本书,劈碎两只抽屉,就在客厅里生起了一笼火,厨房里有面条,冰箱里有鸡蛋,青烟缭绕中,我睁着一双熏得红肿的眼睛,给自己下了一碗鸡蛋面。
填饱肚子,我心满意足地半躺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盒黄鹤楼,惬意地抽了起来。
雀占鸠巢,这在两天前我还有一些不习惯,可现在,我把双脚搭在茶几上一摇一晃,随意得就像自己的家一样。人的适应能力,可真是强啊!
我想通了,尸变前我都快要吃不起饭了,可现在不愁吃喝,不愁没有地方住,说句很阴暗没有人性的话,末日对我来说,未始不是一件好事。
人嘛,活着就要朝好处去想,就要学会自我安慰。
过足烟瘾,我在屋子里到处翻腾,找到一只双肩背包,一把电筒,一副望远镜,还有一卷拇指粗细的尼龙绳子,我把这三样东西装进背包里,至于食物和饮水,都只带了少量当作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