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六七月的气候与梧城不相上下,但总的来说芬兰微凉,是个风和日丽的城市。
软件开发的事迫在眉睫,谭央最近异常忙碌,常常加班,每到下班的点已是凌晨。
刚还偷跑了两个小时到时笙家偷吃导致任务堆积,等忙完工作已经是凌晨两点钟。
好在年轻,熬夜不过是常态,对她来说不会太有压力,她打了个哈欠看向下面同样陪她忙到这个点的同事,他们都是上了年龄的软件工程师,他们的身体可经不住长年累月的熬夜,此时已经非常疲倦的弓着身体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谭央瞧见心底于心不忍。
她手指敲了敲玻璃桌面,众人都强迫性的打起了精神,谭央温和的笑说:“各位,今天就到这儿吧,等这个项目忙完我就去找席湛聊聊,让他给你们放一段时间的长假。”
众人点头,“谢谢谭姑娘。”
大家都清楚谭央的实力,最初他们也非常不解为什么要让一个小丫头带领他们,可当她展现出她的天赋和独特的见解之后众人都纷纷献上膝盖,因为眼前的这个姑娘虽然年轻,掌握的知识也没有他们丰富,但她聪明,善于学习并且举一反三,很快将这些事摸的通透,甚至能带领他们创造新的辉煌。
众人皆知,坐在他们上方穿着一身粉色卫衣的小姑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少年天才。
在这个世界上天才特别少,但终归是有的,恰好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恰好成了他们共同奋战的战友,渐渐的他们就习惯了。
习惯了身边有这样天才的存在。
“没事,我来收尾,你们先下班吧。”
众人纷纷的起身离开进电梯下楼,在路上一直讨论着谭央,出门口他们未曾发现在一侧静默等候的男人,只是疯狂的敬佩的毫不掩饰的夸奖道:“谭姑娘到总部一周已经熟悉了各种流程,而且还能带领我们做出新软件,她这样的天才令我们这种普通人望尘莫及!听说她才十九岁,好几年前就已经是科研成员,名下拥有很多专利,天才中的天才啊!不过我听说她这两年倒比以前懒倦了。”
有人问他,“你从哪儿听说的?”
他们都是用的英文沟通,但不影响旁边男人的倾听,他听见那人又道:“这两年她没有科研成果,听说是因为结婚耽搁工作了。”
“小女孩喜欢谈恋爱很正常的,说到底也是个普通人,走吧,我们赶紧回家休息。”
男人蹙眉低声自问:“自己耽搁她了吗?”
顾澜之不久前才知道谭央的事,自然不是她说的,是他私下让人调查才清楚的。
她一直隐瞒着他这些事,顾澜之不清楚缘由,但她在慢慢的告诉他,因为她之前毫无掩饰的说了这次到芬兰出差是要为席湛工作,她没有刻意隐瞒他,这令他心底舒坦。
他在楼下等了足足六个小时,他并没有感到不耐烦,在这些事上他向来很有耐心。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钟,公司的人都下了班,他还听到那些人聊起自己的小妻子。
他们言语之中都是佩服她的。
应该的,因为他心底也佩服。
佩服那个小女孩如此的优秀。
佩服她获得一切却从不炫耀。
更佩服她的胸襟善良,因为她将自己这些年挣的钱全数都捐给了有需要的人们。
她的心中有大爱。
她优秀到连他都配不上。
顾澜之觉得谭央能嫁给他、嫁给他这个大了她足足十四岁的男人真的是不对等的。
可顾澜之又觉得幸运。
幸运自己娶了她。
其实谭央一直都是一个通透的人,通透的人找的另一半自然也是通透的,不然精神层次达不到一个点,两人聊天你说的是一个意思,他说的又是另一个意思,这样的两人沟通起来非常累,而顾澜之和谭央都是通透的人,很多事不言而喻,互相迁就理解着对方,而且不容易有矛盾,他们两人很难有矛盾,因为看事看的太通透,能看到事物的本质,所以这两人要吵架有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顾澜之大谭央十四岁,他自然清楚来自不易,懂得谦让,再说顾澜之是个温温柔柔的男人,他是一个不会吵架而且不屑吵架的人,他甚至清楚谭央于他的重要性。
要说他曾经对时笙有怜悯,想着不愿再辜负她,想着靠近她给她一份温暖,那么谭央就是给他温暖的存在,说真心地,虽然当时他愿意接纳时笙,但他心底仍旧是有犹豫的,他在犹豫时笙是不是他这辈子要寻找的人,他甚至暗示自己别再辜负那个小姑娘。
可遇到谭央后……
顾澜之终于明白什么是灵魂契合。
谭央就是他的灵魂契合。
好在时笙一直坚决的在拒绝他,好在她最后有了新的归宿,好在他没有错过谭央。
不过说这些并不代表时笙不好,时笙很好很好,特别的好,她善解人意,她委曲求全,她还漂亮优雅、有钱有财,她出生就拥有夺目的身份,是众人眼中的公主,令大多数人望而止步,甚至她弹钢琴的技术都胜过学了很多年的专业人员,只是与他寻找的那一半稍微有差距,只是精神上的差距而已。
没有错过谭央,并且耐心的下套追她两年,顾澜之都觉得值,追妻之路本就漫漫,而且道阻且长,何况他的妻子还这般优秀。
事到如今,顾澜之觉得满意。
他对现在的生活无比满意。
对自己的这个小妻子无比的珍爱。
谭央忙完工作之后下楼,凌晨的风有些凉,她下意识的跺了跺脚正要离开时她忽而瞧见远处的男人,她眨了眨眼有些不确定的望着他,直到他轻声的喊了一句,“央儿。”
谭央欣喜,顾澜之敞开手静静地且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她,一身粉色卫衣,长度长到遮住了下面的短裤,只露出一双笔直又修长的大腿,满头黑发散着,里面辫了几个复杂的小辫子,是小女孩的打扮,年轻且有活力。
她是青春的,热情洋溢的。
是他渴望想要拥有的光芒。
谭央跑过去扑在他的怀里拥住他的腰,声音甜美系的问:“大叔你怎么来这儿了?”
顾澜之搂住她瘦小的身体,嗓音清朗温润的解释说:“想你了,就坐飞机过来了。”
“你是不是等了很久?”
谭央心底充满着感动和心疼。
因为现在凌晨三点钟。
他是不是在这儿站了一晚上?
“刚到不久,回家吗?”
“大叔撒谎,你一定到了很久!”
顾澜之微笑,他修长的手指揉了揉她的脑袋提醒道:“虽然我大你十四岁是真,但你喊我大叔真把我喊老了,再说遇见你之前我从未觉得自己老,容貌与席湛不相上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