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宫殿。
林天意一脸痛苦的趴在床上,中了三味真火的他,后背已经过完全的腐烂了,刚才的他,都是强忍着自己的疼痛。
罗密欧面无表情的帮林天意的后背擦着药膏:“这三味真火,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真不应该直接硬拼,我听说那番茄的三味真火,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你硬接,一定会对你造成伤害的。”
“没办法。”林天意咬着牙:“我受伤,总比艾丽莎受伤要好的多,不是吗?”
“天真。”罗密欧给林天意盖上衣服,道:“你不要忘记,你的身上是有僵尸刺青的,如果三味真火真的给你造成什么伤害的话,很容易加速你身上僵尸刺青的成长,一旦你身上的僵尸刺青形成,你就跟我一样了。”
跟他一样?
永远不死,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
不。
活动了一下筋骨,暗道还行:“我根本不在乎这些,你要知道,我的目的是收拾凯撒,既然他要死,我在乎这些还有什么用的。”
“果然是有骨气。”罗密欧点头,继续道:“艾丽莎怎么样了?”
“他没什么事儿。”林天意松了口气:“不过那个番茄,我总觉得他是我的一个故交,可我又想不起来是谁。”
其实,林天意的童年十分的惨淡。
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就是金晨。
除了金晨之外,所有人都当他林天意是个扫把星,没有人愿意跟他一起玩耍,更别说男人了。
可听番茄的话,似乎和自己很熟悉。
那不对啊。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林天意应该是有印象的,根本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顿了一下,苦思冥想,也没想起来。
……
不知名的天台。
番茄喝着啤酒,巨大的十字架让他没有办法坐下,站在原地喝着啤酒,番茄头扔在一旁,面色忧郁的喝着啤酒,脑海里回想的,都是*见到林天意时候的场景。
番茄,并不认识林天意。
当年他在帝都,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乞丐,因为没有背景,也没有父母,在帝都那种极其看重家庭背景的地方,根本生活不下去。
每日乞讨,就是他的全部生活了。
直到有一天,林天意从他的身边经过,这林天意虽然不受林家人待见,只能穿林天赐不穿的衣服,可即便如此,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尤其是他一个小乞丐。
那个时候的番茄,已经认命了。
帝都是一个不适合乞丐生存的城市,很多有钱人宁可将自己的东西丢掉,也不会给乞丐,番茄只能去捡人家不要的东西来吃。
直到那天,患上疾病的番茄认命等死的时候,林天意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番茄记得真切,当时林天意没有嫌弃他的身上脏,反而还把他给扶了起来,那个时候,番茄*对生命有了新的渴望。
一个衣着华贵的人,竟然没有嫌弃他是一个乞丐,这本身,就是个奇迹了。
激动的番茄甚至落泪,连声感谢:“多谢您,大爷。”
“不用谢,我叫林天意,给你糖吃。”
番茄甚至记得那块糖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