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中,天逐渐亮起,黑暗逐渐消失。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碧绿牧草,照射到胡志高那张坚毅的脸上时,人与狼的战争已经结束。
一具具野狼的尸体冒着黑烟,横七竖八地躺在草丛中,牛仔们手持各种武器矗立在朝阳之中,眼眸中映出血色。
他们眼睛睁大,瞳孔收缩,脸上皆挂满不可思议。
也不知是谁先开了头,牛仔们开始不可思议的惊叹。
“我的天啊,这些野狼真是我们干掉的?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就是,想当年,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干掉一头野狼,现在竟然在一个晚上干掉了一千多头。”
“这都是老板的功劳!“
“对了,老板呢?我要感谢他!”
众牛仔扭过头去,看到胡志高背负双手,站在草丛中,阳光洒落在他身上,好像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光彩。
觉察到众人投过来的目光,胡志高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大手一挥:“兄弟们,我们胜利了!”
众牛仔高举枪支对准天空扣动扳机。
“啪啪啪啪!”
枪声响彻云霄,惊起一大片飞鸟。
胡志高一直等到牛仔们庆祝完,这才缓声说道:“兄弟们,派个人回家报信,让你们那些相好的,赶快来收拾这些野狼。”
说着高举拳头:“今天晚上,我们吃狼肉!”
在这个蛮荒地方,猎物和猎人的角色很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
“我去!”
胡志高话音未落,就有一个头顶带着鲜红羽毛,打扮得跟印第安酋长一样的牛仔,骑上马,快速上牧场别墅奔去。
此时的牧场别墅内。
丽萨红肿着眼睛,站在门口向草原深处张望,她身穿厚实的红色羽绒服,一夜未睡。
旁边,有两个身穿牛仔服的女孩安慰着她:“丽萨,一定会没事的,志高哥那么厉害,一定能把那些大野狼都打死!”
“是啊,是啊,志高哥他们一定是把野狼干掉了,要不然野狼这一回不是已经来袭击营地了吗?”
...
丽萨默默的点了点头,她自然知道这一点。对于那些野狼来说,牧场的大牲畜才是它们的目标,它们一旦突破胡志高的防线,一定会快速向牧场内奔驰,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丽萨记挂着胡志高,难免会牵肠挂肚。
这时候,牧场别墅内那些女工也把早晨的活计干完了,都不约而同地走出来,站在大门口向远处探望。
她们其中有很多是那些牛仔的家属,未免担心他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