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后,江宏信忍不住问,“媳妇,听说你过年的时候要收鸡爪?你这是要弄什么新奇的吃食?”
“泡椒凤爪,一种小吃食,可以当零嘴来吃,而且这玩意还可以保存一段时间,忽然想到就想吃了,怎么村子里的人没少说我败家吧。”顾雨晨忍不住笑着问。
要知道连亲娘杨秀兰都觉得她为了点吃的收爪子劳师动众的,更不要说村子里面的人,估计说她的人很多,不过不敢到她面前来说就是了。
“那有什么,媳妇喜欢吃咱们多做一点。”江宏信这个人就是无脑宠媳妇,别说一些鸡爪,当初他们去京城的时候,江宏信可是带着顾雨晨把京城的美食给吃了个遍,一千多两银子就为了点吃的,就他们那个时候的家底,差不多拿出五分之一来吃的,一千多两银子就吃了几天饭菜,谁像他们那样。
这事儿要是让江家老宅那些人知道,那些人肯定得疯。
江宏信觉得自己媳妇没啥爱好,就爱吃,媳妇喜欢吃,那就要想办法去弄,就是天上得琼浆玉液他也要想办法弄到手,更不要说现在只是一点鸡爪而已,小事。
“嗯,我叫村子里面的人都留着,你肯定没吃过,回头我泡点给你吃,没事的时候啃几根鸡爪可带劲了。”顾雨晨想到自己没事到时候看着书啃着鸡爪那滋味,舒服。
江宏信看着媳妇笑眯眯的说着美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我相信媳妇做的肯定好吃,我还没吃过泡的鸡爪呢,到时候一定要好好的尝尝。”
“我今天在家没事还做了泡菜,菜是罗锦嫂子给我的,我本来没想要的,但是罗锦嫂子说每年村子里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泡点菜,等青黄不接的时候吃,我就顺便弄了点,不知道好不好吃。”顾雨晨开心的把自己今天做的事情说了一遍。
第一次泡酸菜,总感觉很自豪。
“媳妇真厉害,媳妇弄的酸菜一定好吃。”江宏信直接一个彩虹屁丢了过去。
“你说咱们是不是弄点梅菜酸菜存储起来?”顾雨晨忍不住问,她储藏了不少主食,大米白面之类的,至于干货也有,不过着菜因为她自己能催生,还真没准备的,这些其实也要准备一点的。
“好。”江宏信直接答应,媳妇既然喜欢那就收着,反正这些东西也没那么快坏,况且藏粮食确实应该的,在县城呆的时间越长,他越发的明白,有些东西是很有不要储藏的,比如粮食。
他小时候也闹过好几次灾荒的,不过都不是太严重,到最后都挺过来的,但他听村子里面的人说过,灾荒严重的一个村子死了大半的都有,为什么大户人家每到灾年的时候自己有的吃还能施粥,因为他们有钱吗?要知道有时候有钱买不到粮食。
因为他们都会存储一定量的食物,保证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够他们吃一段时间,越是大户人家着留的后手就越多,这也为什么有百年世家的说法,因为天灾人祸都好,世家有权有势到最后都能平安的度过,有事的就是普通的百姓。
而他现在有钱自然也要学起来,反正没坏处,况且粮食还能给自己媳妇带来安全感,存,只要媳妇认为有必要的东西,那就多存起来,反正不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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